發展局表示,目前全港有391.5公頃土地,屬於「住宅」及「商業/住宅」用地。當中並非全部可以興建住宅,故仍需要積極開拓土地,應付需要。& v, Z5 D: F(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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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出發展新界東北,但被質疑在其他地區仍有大量土地。發展局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表示,在391.5公頃住宅同商住兩用土地中,有19塊已被納入今年度賣地表,涉及18.9公頃。" {6 g! b4 y) U" e g
* Y. J4 a3 u: v j# C9 @5 {而在約933公頃的鄉村式發展土地中,大部分集中在新界東、新界西同北區,當局由07年至上月底,共批出6300多宗小型屋宇申請,另外有過萬宗相關申請待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