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訊)國陣將列舉買票、阻止選民投票、發起種族性活動及抵觸選舉條例等4大理由,針對37個國州議席的成績向法庭提出上訴。
# o9 a6 I% ?' g$ D* T5 J稍早前,國陣宣布對全國大選中的37個選區成績感到不滿,在這些選區中,共接到超過50宗的投訴,而國陣將針對這些投訴向法庭提出上訴。
" q1 ~/ y( W. f! ~2 `5 J- H) o公仔箱論壇《每日新聞》報導說,巫統及國陣代表律師拿督莫哈末哈法利佔指出,自他與國陣14個成員黨代表律師會面後,即總結出上述4大理由。
! P3 ?3 H6 j8 A4 G% qtvb now,tvbnow,bttvb他說,上訴的相關資料是由國陣監票員、敗選候選人及候選人向警方做出的投報。
. e( J( l( l+ q1 i“在國陣將提出的逾50宗上訴中,大部分來自登嘉樓、吉蘭丹、聯邦直轄區及沙巴。5.39.217.76$ s! K6 x% ^0 U' J) _: `* A/ w3 q
“我們發現一些選民被反對黨阻止投票,以及有反對黨候選人買票及一些不遵守選舉條例的情況。”tvb now,tvbnow,bttvb) T$ `! k, h8 ~: a- t8 l! o
哈法利佔指出,他目前在收集證據之餘,也與一些被視為證人的人士會談。
6 h; v2 L- r+ o他說,國陣是根據多數票及廢票的標準提出上訴,例如國陣候選人以不到5%多數票輸掉的席次將被例如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