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腳12日訊)臨時女工變產業投資公司大股東一案有新進展,女工前雇主今日現身,聲稱曾有跟女工提出借用身分給一名中國籍朋友為註冊公司,並且提出3個條件解決當下問題。 惟女工指需要數天時間考慮是否接受。 該名前雇主是馬來西亞光興集團行政總裁林法坤,他今早通過行動黨檳州公共服務及投訴局顧問陳宗興安排下,與該女工王玉秀見面。 林法坤說,該集團與中國方面,有很多生意與投資來往。 他說,當時一名蔣姓中國朋友,因身分問題,無法在我國購買產業投資,因此,他就使用2002年時,在他家做家庭工的王女士資料,交給其蔣姓朋友,進行公司註冊,以應付過度期,之后再轉換名字。 他說,如果沒記錯,當時也有跟王女士提起此事,還告訴她往后每年都有花紅。 “不過,當時蔣姓朋友生意談不成,直至對方加入我國第二家園的2008年12月,才談成生意。王女士當年只做了數個月就辭職,事隔多年,我也沒向王女士報備一聲,我承認這是本身失誤,也說聲對不起。” 由于蔣姓朋友身在中國,林法坤昨晚特地漏夜從吉隆坡趕來大山腳,今早在陳宗興的服務中心,向王女士解釋事情來龍去脈。 他提出3項解決問題的條件,即蔣姓友人,將把王女士的董事之名取消,同時對王女士做出當年承諾,每年會給花紅的補償,及負責大馬公司委員會(SSM)對王女士發出的4400令吉罰款。 他強調,蔣姓友人及該集團,絕對沒欺騙王女士的目的,也沒利用王女士的身分向銀行貸款。 否認曾被告知借用身分
! F. z. a7 z: |5.39.217.76需時考慮再決定 王女士否認林法坤曾告知她,將會使用其身分證去註冊公司。她也一度表達對林法坤的做法感失望。 她指需要幾天時間考慮及與家人商量,畢竟她不曾碰過這種困境,需要時間想清楚,要做出怎樣的決定。 她坦承對本身遭遇感到害怕及擔憂,因為什麼都不懂,如果不是得到州議員幫助,不懂會有何下場。 如今她需要時間考慮,是否接受條件私下解決,或根據法律程序行事。 另外,針對大馬公司委員會出示的48A表格,即成立公司時需填寫的表格,出現王女士簽名一事,她堅決否認是她的簽名。 陳宗興說,目前唯有等待王女士考慮后,才能知道結果如何。 新聞背景5.39.217.764 |1 D5 @, Q) c7 B5 J; r' i
疑盜用身分變大股東 一名在一間印務企業充當臨時工友的58歲單身華婦,竟然成為一間產業投資公司的大股東,當事人王玉秀懷疑證件被人惡意盜用,在陳宗興州議員安排下,召開記者會。 當事人在今年6月收到大馬公司委員會(SSM)來信,指其公司觸犯1965年公司法令,須罰款4400令吉,讓不曾與任何公司簽署任何合約的她,不知如何事好。 據資料顯示,該公司是在2008年成立,資金10萬令吉,有5位股東,受害者是第三名股東。資料顯示,受害的王女士持有49.999%股份,算是一名大股東。 當事人曾在2007年5月檢查其2005年至2006年的公積金存款,只有400多令吉,但今年5月再次檢查時,變成逾千令吉。但當事人在2006年以來,就只做臨時工,因此對公積金存款突增加逾600令吉有所質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