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些孩子胸前的綠領巾在人群中顯得格外扎眼
" V; s$ T7 X) Z3 j/ Q 陜西西安未央區第一實驗小學為部分學生發放綠領巾,要求這些學生進行佩戴。據該校教師解釋稱,學習、思想品德表現稍差的學生沒有紅領巾,所以該校便為這部分學生發放了綠領巾以資激勵。但家長並不認可這一做法,指責此舉會對孩子心理造成極大創傷。(10月18日《華商報》)4 ?, C& ], U6 D1 H- C2 A/ O
中國人講究“有教無類”,因此也往往忘了另一句古訓,“因材施教”——前者強調受教育權利的平等性,而或者則強調受教育者的差異性。我國基礎教育的動輒得咎,可以從這條“綠領巾”上窺斑見豹:你不給孩子發“綠領巾”,他說你不平等,為什麼有的孩子有紅領巾、有的孩子脖子上光溜溜?你發了“綠領巾”,他還是說你不公平,為什麼有的孩子活該紅色、有的孩子就要與綠色為伍?譬如西安市教育學會會長就認為,“綠領巾雖不是差生的標識,客觀上已變相給孩子劃分了等次,這容易讓孩子幼小的心靈產生自卑感,不利于心理健康”。
! F3 d, \1 B, ]tvb now,tvbnow,bttvb 為什麼戴了綠領巾就自卑、不健康了呢?須知綠色不代表生命活力、清新自然嗎?至于“劃分等次”之說,確屬欲加之罪:孩子用的文具是不一樣的,穿的衣服是不一樣的,父母接送孩子的交通工具也是不一樣的。社會層次的區隔,是與生俱來的事實,有什麼不能接受並試圖粉飾的理由?即便拋開物化的現實不談,每個孩子的天賦或智商有所差異,更是不爭的事實,譬如體育課,能跳的高度、能跑的速度,“層次”是自己劃分出來的,至于音樂課的節奏感受或五音不全,更是無傷大雅的橋段——學校或者社會應做的,是讓孩子從小就接受先賦的差異,並告知這個社會有公平正義的制度,足以讓後賦的努力獲得等值、甚至超值的回報。
4 B) R' \5 }3 }) z& a9 y; Y5 C5.39.217.76 《中國少年先鋒隊隊章》第十條規定:凡是7周歲到14周歲的少年兒童,願意參加少先隊,願意遵守隊章的,向學校少先隊組織提出申請,經批準,就可成為隊員。可見,年齡不是必須戴紅領巾的理由,中間起碼還有個“批準”的程序。沒戴紅領巾,當然會不高興,家長要做的不是誇大這種“不高興”,而是將“負激勵”化為向上的動力。考不到第一名,孩子也會不高興;買不到名牌玩具,他們還會不高興,是不是所有的“不高興”都是一種“傷害”?究竟是孩子的心靈受傷了還是家長攀比的勢利心未得滿足?
& d! Y' @ ~5 i# F# i5.39.217.76 綠領巾,真的那麼刺目嗎?如果我們告訴孩子,綠色代表希望,係上綠領巾的孩子更像茁壯成長的小苗,這何嘗不是一種積極向上的精神、又何嘗不會樹立起孩子們的自信心?再說,在新入學的孩子還沒有戴上紅領巾之前,先讓他們佩戴綠領巾,既能激發孩子對紅領巾的向往,還能有效地區分新同學——這樣的創意,果真不可寬恕?事實上,在上海,早在1980年左右便有學校開了綠領巾的先河,其後全國多個大中城市紛紛效倣,至于佩戴綠領巾的各色志願者,在各大城市、各種活動中更是時有見聞。綠領巾,何“醜”之有?
/ O$ B" E4 Z/ R: c% [ 當然,如果只是因“成績”便給孩子區分出紅綠色彩,確實有悖教育理念。然而在人本教育矯枉過正的今天,挫折、困難、甚至失敗,百年樹人的教育也該到了重拾“人間煙火”的時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