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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調任帶走車,留下了什麼

劉軍 繪

  輕輕地我走了,正如我輕輕地來,我揮一揮衣袖,只帶走一輛公車。詩裏描述的是湖北廣水,該市的官員上調,將單位的車也一起順走了。迄今為止,已有28輛公車離廣水而去。這令當地幹部群眾和人大代表強烈不滿。
3 D+ w) r( y. D# s7 a- f$ D, W  說順,這詞似乎不太準確,官員帶車走,不是小偷小摸般的順,而是光明正大、理所當然之事,至少在廣水已經成了慣例。君不見廣水有部分官員在知道自己要調走後,專門在臨走前買好新車,以備他們帶走。事前有準備,事後不理會,看來廣水的官員早已對此駕輕就熟。
4 e2 O! P2 `& z/ b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帶走一輛公車就像帶走一籃水果般輕松、隨便,這車到底姓公還是姓私?給官員配車說起來是為了方便開展工作,可是現在看起來卻成了工作的阻礙,你要沒車,人家就無法工作了,所以官大官小,人手一車,用得多了,用得久了,官員們看來是對車子產生了私人感情,人走了,也想把車帶上。可惜你的私人感情再濃厚,這車還是姓公啊。官員的另一種稱呼叫公仆,供你使用的車叫公車,是用納稅人的錢買的,是為了你服務民眾用的。這道理我們的官員不是不懂,只不過在缺乏監督與制約的公車制度下,裝傻充愣成了他們的一致選擇。你看,廣水的官員在臨走前這麼短的時間內,尚能說買新車就買新車,這納稅人的錢花起來跟他家的有啥兩樣?
: s; h% k4 m, S9 s  這樣帶車走不是沒有意見。相反,意見大得很。2007年,時任廣水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的肖詩兵調往隨州任職。臨走前,他透出風說,會把乘坐的小車帶走。一些民警攔在車前,要求司機將車開回公安局大院,不得離開。隨後,為防止這輛車逃離,幾個人專門將車胎氣當眾放掉。不過,這輛車最後還是被帶走了。一位原廣水市檢察院檢察長準備帶車走時,也遇到了類似情況。檢察院職工將大門鎖住,不讓車走。最後經過調解,車還是被開走了。帶車走容易,攔下車何其難哪!廣水人大的5位常委憤怒了,2009年11月,五名人大官員,聯名提交了《關于要求清理並追回調出領導幹部所帶小轎車的議案》。幾經周折之下,追車議案被列入議事日程,形成決議後成立了專門的追車小組。可是追車也難!追了數月,28輛車只追回8輛,剩下的20輛沒法追了。因為這些“車主”高升了,找上級領導追車,“會得罪很多人”。到底難在何處?難在上面的壓力,難在政府官員的說情。被調到隨州的前廣水紀委書記鄧凱對記者表示,從沒有人找他要車,“如果找我要我不還,那是我耍無賴,關鍵是根本沒人找我要過車。”紀委書記都是這種覺悟,其他人可想而知,向這些上級領導追車的難度也就不難想象了。5.39.217.76- M; K) C( z5 `& k0 P3 l8 D) l2 L
  離開時帶走車,到了新單位又配一輛車,于是帶走的車就這樣名正言順地成了私車。廣水市人大財經委主任馬國慶說,據他所了解,有部分將車帶走的官員,將車給了親戚用。廣水市政府稱,一開始是為照顧被抽調官員的情緒,才允許他們帶車走的。官員的情緒要照顧,那誰來照顧民眾的情緒呢?他們不會意識到,他們帶走了車,卻留下了渾濁的“官聲”。(董碧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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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升遷帶走公車應嚴肅追責

      此類現象涉嫌以權謀私和貪污腐敗,應由有關部門查實處理,更要從公車改革入手,讓官員不能也不敢再視公車同私車。% u' E- ]/ T# z! a, l7 I
  官員上調,人走了,單位的車也帶走?據《南方周末》報道,在湖北廣水市,這一不正之風已沿續了十多年,令當地官員民眾和人大代表強烈不滿。2009年底馬國慶等5名廣水市人大常委會委員聯名提案,要求政府追回公車,並追究當事官員的責任。但兩年過去,只有8輛公車被追回,其他20輛車仍被調離廣水的官員佔用,也無一人被追責。& e& p6 A7 }: j' N% l; W2 ?. ]# F
  官員上調帶走公車,在全國范圍內其實並不鮮見,但像廣水這樣以慣例形式長期固定下來,實在匪夷所思,有官員甚至專門在臨走前買好新車以備帶走。報道顯示,這其中有些並非“因公需要”,而是將帶走的車變成名副其實的私產,交給官員家人、親戚使用。5.39.217.76# q; z1 B" f) O! t  G. v
  根據公車使用規定,省部級官員一人一輛專車,現職副省部級官員保證工作用車。省部級官員調動工作,專車轉到新單位繼續使用,調離中央和國家機關的交回國管局。而帶走公車的原廣水官員,多數為副處級以上官員,顯然沒資格配專車,自然更不能帶走。5.39.217.763 q6 u" Z! v$ Q/ _9 o9 }
  官員上調帶走公車之所以在廣水成為慣例,至少說明兩點:一是官員超范圍超標準配公車普遍至極;二是長期性的公車私用已被官員視為天經地義。* V. g. V! y& _; q* x/ n% ^
  廣水官員上調帶走公車,放大了並不少見的“公車私有”亂象:現在有些公車其實不是“公車”,而成了財政出錢給官員買的私車,官員個人享有絕對支配權。當官員需要為公車腐敗付出的代價始終趨于零,當濫配專車還不算“腐敗”,違規必然成為違規者的通行證。
( M# i8 b* i- B  這不,居然有官員喊冤。調到隨州的原廣水市紀委書記鄧凱就很“納悶”,“如果找我要我不還,那是我耍無賴,關鍵是根本沒人找我要過車。”——不僅不拿帶走公車當腐敗,還仗著自己官大一級,吃準了廣水官員不敢找自己要車的心理。1 [+ Q2 d2 O, |4 F
  官員上調帶走公車,涉嫌以權謀私和貪污腐敗,廣水的一些官員不願為當地的納稅人負責,沒人願意討要,難道湖北的紀檢、監察部門就坐視不管嗎?希望有關部門逐一查實並處理。
+ e2 j9 P7 {: M$ n( y7 @公仔箱論壇  而要從制度上杜絕此類現象,還得從實質性的公車改革入手,讓官員不能也不敢再視公車同私車。公車改革應自嚴格硬約束的人大預算始,以同樣嚴格的審計問責與公眾監督終;同時公開公車使用的具體情況,並隨時接受社會監督。唯有在透明的公車使用機制下,濫用公車才無處遁形,白白犧牲地方財政的帶走公車行為,更將成為公開的腐敗而被人人喊打。(舒聖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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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隨官走”,真真的要問一句,究竟架車姓公還是姓私?  
: f' [2 L, Z0 z! n; X6 L" Y  ]旣是人情作祟,亦凸顯管理不嚴這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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