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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 電價合理化須有長期效益

經濟部昨天宣布10月1日將進行原訂去年12月中旬啟動的第二階段電價調整方案,漲幅由原訂的9.64%縮減為8.49%,主要是為照顧中低收入戶及小商業戶,並減少對工業用電的衝擊,因而住宅用電500度以下、商業用戶1,500度以下不調整,工業用戶的電價漲幅則打九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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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估算,這次電價調整可減少台電虧損每年達500億元;換從民眾及企業角度而言,則是用電支出要增加500億元,荷包難免受傷,但也更凸顯節約用電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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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經濟研究院初估,這次電價調整對今、明兩年經濟成長率的影響分別為-0.016個百分點及-0.057個百分點,台灣綜合研究院的影響估計略高,但差距不大;至於對消費者物價指數的影響,則將分別使今、明兩年漲幅提高0.024、0.073個百分點;整體而言,對這兩年的經濟成長及通貨膨脹影響尚屬輕微,經濟部也已試圖縮小電價調漲的打擊面,加以考量台電合理經營、政府財政負擔、電價徵收的公平性和能源使用效率等面向,這是落實能源價格合理化政策的重要一步,未來還需要更多的配套作為,延伸此一政策效益。tvb now,tvbnow,bttvb6 S' t  y- G2 M&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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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能源價格長期未能合理化是這次調整電價的主因。國際燃料價格自2003年大幅上漲,政府雖分別於2006、2008年及2012年三次調漲電價,但調幅皆未完全反映燃料成本上漲,以致台電公司自2006年起持續虧損,至2012年累積虧損達2,597億元,約占台電資本額的80%。這個虧損若不能反映於電價上,就是由政府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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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L& C" F7 R$ B6 l2 [& T公仔箱論壇若由政府負擔,等於政府補貼電價,除了將使政府赤字惡化外,尚將產生下列弊病:一、全民補貼能源使用大戶,不符社會公平正義及使用者付費原則;二、遠低於國際水準的能源價格,影響整體能源使用效率,降低長期產業競爭力,並使得溫室氣體排放惡化;三、能源價格該調而未調,會造成物價上漲預期,反而不利物價穩定。相關實證分析已可佐證,長期壓抑能源價格,將會產生助漲物價、不利經濟成長與節能等問題;尤有甚者,「凍漲」必然導致未來的大漲,引發更大的民怨。& e1 ~, E$ m3 M" S0 ?  T) T+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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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際能源署(IEA)資料,我國1999年住宅電價,在世界31國排名第七低,當時台電盈餘尚有427億元;2009年,台灣電價在30國中排序第四低,台電小虧13.7億元;2011年當我國電價排序世界第二低、僅次於大陸時,台電虧損433億元。比較成本資料,可發現台電每度售電成本由2003年的1.87元增為2012年的3.04元,增加1.17元,但售電單價僅提高0.65元,每賣一度電由賺0.2元轉為虧損0.32元,造成台電由2003年盈餘318億元轉為2012年虧損621億元。+ \* B% a8 K& |4 R6 i5 D$ t+ r9 j# n)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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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質疑台電用人費用偏高、過度投資及對民營電廠買電偏高等,確實都是值得檢討的問題,但並非主因。以用人費用為例,已由2003年的每度0.21元降為0.17元;至於過度投資,則會反映在利息及折舊成本上,但該項成本也是小降;另一被批評的購電成本(不含燃料支出),則由一度0.26元微增為0.29元。相對的,這段期間台電的燃料成本由每度0.7元增為1.92元,增幅達1.7倍,才是不容忽視的關鍵。因此,台電經營效率雖有改善餘地,但電價若不能反映燃料成本的增加,則上述電價補貼的弊病將永遠持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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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d" J( v' A8 wtvb now,tvbnow,bttvb為提升台電經營效率,應責成台電力行經濟部「台電及中油公司經營改善小組」的建議,長期則宜儘速完成電業法的修訂,落實電業自由化。此外,電價調整宜訂定一個電價公式來反映不可控制的成本,例如燃料成本的增加、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及能源稅等稅賦的變動,如此才可長可久,既能減少政治干預,也能減少因電價調整爭議而付出的龐大社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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