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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19 10: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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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對沖基金
在香港財經報紙上的主流言論,除了買甚麼股、甚麼衍生工具外,便是批評市場改革開放不足。這些主流言論已經在香港主宰了幾十年,從七十年代初香港第一次本土的大股災後,一直經歷回歸危機、八七股災,以至亞洲金融風暴、dot-com危機,和今次與上世紀三十年代大衰退同樣嚴重的金融海嘯,都沒有使他們反省。金融主宰香港愈來愈明顯,回歸後曾蔭權時代更變本加厲,排斥其他行業、利益、言論。7 q+ V6 `' `; ^2 V& H# n
- {' @$ J. Y" m& J7 U. k金融海嘯的最大教訓在歐洲。金融海嘯根源在美國,歐洲無辜被牽連,當然無辜之中也有責任:在歐盟一體化時放任英國,也使歐洲的大銀行美其名為全球化,實際上與美國的金融業界同流合污,受牽連在所難免。
& i" w$ x! N% I4 e( o0 `歐洲痛定思痛,改變金融生態。新的對沖基金法例要求基金披露財務、交易,一反美國九十年代容許對沖基金不公布營運資料;二○一四年更會推行金融交易稅,打擊跨國投機炒賣。5.39.217.763 [1 @: B4 ^# N8 I( \
瑞士處於歐盟以外,是傳統的避稅天堂、金融避難所,但瑞士也正推行新法例,迫使對沖基金公布主要的營運資料,包括稅收和資產透明性。法例還需國會通過,但通過後,瑞士會變成歐洲對對沖基金管理最嚴的地方之一。此外,新法例限制瑞士投資者參與衍生工具投資,使年營業額達到二萬億美元的對沖基金行業會少了億萬元計的瑞士資金,雖然影響有限,但瑞士的政策轉變在全球應有示範作用。至於香港,港府會否倣效瑞士從嚴收緊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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