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日訊)大馬消費人協會聯合會顧問蔡金地認為,大馬永續能源發展機構要求政府規定每月耗電量超過300千瓦的用戶繳付更多再生能源稅,是過分之舉,他要求對方說明以往如何使用所收取的1%再生能源稅。
9 ?. L3 Z) I# a1 k) U- M( E. O8 j大馬永續能源發展機構要求政府從明年起,提高向每月耗電量超過300千瓦或相等77令吉的用戶徵收的再生能源稅,從現有1%提高至2%。/ R6 A a9 R' I$ d4 x
蔡金地就此向《南洋商報》說,政府應該協助國人減少電費,而非增加相關稅收,加重消費者負擔。tvb now,tvbnow,bttvb9 F' }3 Y4 B) i2 f7 V( @
他指政府若要協助發展再生能源,可為相關業者提供補貼,不應該向國人“開刀”。
- ^3 ? N2 i G3 B& n! x8 t2 N5.39.217.76他提到,國內很少人使用再生能源,因為安裝再生能源配備的價格不菲,一般老百姓根本負擔不起,政府鼓勵國人使用再生能源前,需先了解一般消費者的問題。
2 G* v' I# E; ?& M6 L( m# f$ {9 Xtvb now,tvbnow,bttvb蔡金地也促請大馬永續能源發展機構說明,它們過往向國能相關客戶徵收的1%再生能源稅,到底用在什麼地方,只有清楚說明使用去向,才能讓各造信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