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馬來西亞] 修法嚴打非法借貸 阿窿跑腿也有罪

本帖最後由 civicboy1969 於 2010-7-13 04:59 PM 編輯 + A2 e  d! m0 |5 ?: |3 P8 g7 h

0 [# _7 q! N0 u8 P# ?' G7 t修法嚴打非法借貸5.39.217.76) B  G! ]  r$ X% t
阿窿跑腿也有罪
( f1 d2 C7 d' \' M: o! q(吉隆坡12日訊)政府向大耳窿全面宣戰,阿窿跑腿照對付!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今日提呈2010年借貸人(修正)法案一讀,賦予執法及檢控單位更大執法權與檢控權,包括提高12倍罰款等刑罰對付非法放貸者。 法案闡明,唯有執照持有者可放貸;恐嚇或協助大耳窿進行恐嚇行為,也可被入罪。 房政部此次通過修正及新增條文,把“漏網之魚”納入對付範圍,並全面提高刑罰,其中刑罰最重的罪行是非法放貸。新增條文也對付大耳窿僱佣人士,包括大耳窿“跑腿”。 銀行戶頭可呈堂 根據法案第5(2)修正非法放貸條文,非法放貸罰款將從2萬令吉至10萬令吉,提升至25萬令吉至100萬令吉。維持不變的是刑罰是首犯最高監禁5年,重犯可被鞭笞。 新增第29AA(2)條文闡明,即使是銀行戶頭、存摺、自動提款卡、信用卡、簽賬卡及期票,都可被接納為呈堂證據,直到證明清白為止。這相信是此法案最大的突破。 新增第10oA條文,只要有一張借貸利率的收據,此人即可被執法人員認為(alleged)是放貸人,直到證明清白為止。 新增法案第10oB條文闡明,註冊官及州總警長等簽名下,控方可使用之前控罪的證據,作為重犯控狀的證據。不過,這僅限于上次入罪的5年期限內。 該法案也重新詮釋“放貸人”(moneylender)定義,令它不再侷限于放貸機構,擴大至任何進行放貸或透過廣告進行放貸的人士,不管對方是何種營業方式也被納入此範圍。 法案詮釋,放貸指的是借錢時附加利息,不管是否包括收取保證金。 此法案將在本次會議提呈二讀辯論,法案厚約52頁,並在部長擇期或憲報上頒佈后生效。 法案一旦生效,可擴大沿用在沙巴、砂拉越及納閩,目前僅通用于半島。 騷擾恐嚇欠債人
3 f8 I8 z- s' s* B: ?& j% x公仔箱論壇阿窿最高可監3年
2010年借貸人(修正)法案重罰對欠債人及其家人騷擾和恐嚇的大耳窿,最高可被監禁3年。 法案闡明,即使大耳窿及其爪牙監視及圍繞欠債人住家、職場或任何地點,也可被入罪。 根據第29B修正條文,大耳窿或大耳窿派出的人士,若對欠債人及其家屬進行騷擾及恐嚇,可在此條文下入罪。 屆時,大耳窿的刑罰可從原本的最高監禁15個月提高一倍至3年;罰款增加最高12倍半,從原本的最高2萬令吉,增至介于5萬令吉與25萬令吉之間。 至于協助大耳窿恐嚇的人士,則從原本的監禁12個月提刑罰至2年;罰款則從原本的2萬令吉,改為1萬令吉至5萬令吉。 這項法案也保護與欠債人有關的人士。

大耳窿,看你往哪跑?

★警方可憑借款及攤還款額的證據調查嫌犯;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0 ^* B, {# w0 M3 W7 F$ \
★警方可隨時未持通令搜查單位及逮捕被告;
1 P9 }4 k# {, n- r4 V0 [* F★戶頭、提款卡和信用卡等,可列呈堂證據;tvb now,tvbnow,bttvb  W3 g; [$ ~$ a) q/ U
★部長有權決定欠債人給回放貸人的保證金;5.39.217.76. p0 W/ X3 }, J/ ]+ L
★註冊官可懸賞獎金給提供情報協助破案者;
6 z9 b! q& t# Z# d5.39.217.76★協助放貸人的人士,只要直接或間接抽佣金或其他款額者,或把借貸人介紹給放貸人,即可最高可被監禁2年或罰款5萬令吉;, C5 o5 _1 N& w; D% r5 k
★任何人協助從事法放貸者,可被監禁最高2年或2萬令吉。
! ^# {, \# k  c+ x* p0 L6 G
& `3 K$ N+ m5 X3 S0 m* y' E

2010年借貸人(修正)法案摘錄重點

1.法案修正目的: --透過新增違例刑罰及相關義務,加強對合法放貸行業的監管。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y8 u) }/ \+ T/ d) \
--強化放貸註冊官的權限,賦予警方更大的執法權。
" a$ c( w% }3 ]: D7 g: \公仔箱論壇--取締非法放貸及恐嚇欠債人,提高相關刑罰。
' ]3 W" ~4 a2 ]$ E2 y9 n9 I" W5.39.217.76--詮釋此法案蓋括範圍。
( y  w* |, B0 u--確保執照持有人在獲註冊官批准下,才能更改商號、委任新董事等,同時讓註冊官掌握股東身分。5.39.217.76) j0 c% f: x( j2 y; F# Z( s
--警方接獲投報時,須將有關紀錄寫在警局紀錄簿裡。
( d& p  Y# p+ `公仔箱論壇--賦予警方更大執法權,包括憑著一張借款及攤還款額的證據,介入調查嫌犯,甚至可在沒有搜查令下搜查單位,以及未獲逮捕令下逮捕被告。
- s+ j/ C1 Y" B$ |5 ]8 @( r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控方可把銀行戶頭、存摺、自動提款卡、信用卡、簽賬卡及期票,可被接納為呈堂,作為被告表罪證據。
: h! Q% n/ r3 @0 b) X% t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部長有權決定欠債人給回放貸人的保證金,非由放貸人決定。 2.新增條文: ☆第9H條文:註冊官批發執照前,申請人須更換其商號、聘請管理層人員及委任董事。
! A, {  I0 t& F) ytvb now,tvbnow,bttvb違法者,可被監禁最高12個月或罰款最高5萬令吉。 ☆第27條文:放貸人禁僱用說客及經紀,而協助放貸人的人士,只要直接或間接抽佣金或其他款額者,或把借貸人介紹給放貸人,即可最高可被監禁2年或罰款5萬令吉。 ☆第27B條文:放貸人若未註明放貸利息,或事后填上,可被最高罰款2年或2萬令吉。 29AA條文,任何人協助從事法放貸者,可被監禁最高2年或2萬令吉。 ☆第10GA條文:可在沒有搜查令及逮捕令下: --當相信有單位進行放貸時,可進入及檢查該單位。公仔箱論壇5 ]/ W- p; [  T' @
--要求對方出示資料、書籍、紀錄、文件等,后複制成副本。
. \( V1 ?0 B1 d' U: r6 N' H( o--拍照5.39.217.76  f, X. C0 I& I- c) b
--充公任何書籍、文件、紀錄、機械及器材。 ☆第29I條文:註冊官可懸賞提供情報者。 3.修正條文: ☆第10D(1)條文:警官及警長取得必要證據時,可不分日夜進入任何單位。 ☆第10E條文:賦予警官及警長逮捕權限,而被逮捕者可被援引刑事程序法典對待。 ☆第18條文:合法放債人有責任保存正本借貸合約及戶頭文件,同時保有執照正本。違例者被可監禁最高7年。
& y/ c' w' `, D  F1 D( ztvb now,tvbnow,bttvb5.39.217.76& L4 }, t$ {+ S( W1 L2 c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