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馬來西亞] 8月落實 刑期少過3月 社區服務取代

(加影7日訊)內政部副部長拿督威拉阿布瑟曼披露,下月起,被判入獄少于3個月的囚犯,將以社區服務取代監刑。 獲撥230萬運作費 威拉阿布瑟曼說,這項“規定報到中心計劃”(Program Pusat Kehadiran Wajib),已獲政府撥款230萬令吉,作為今年的運作及監管費用。 “屆時,被法庭判刑少于3個月的囚犯,必須到指定的社區服務中心如老人院,在官員監督下,進行每天不超過4小時的社區服務。” 阿布瑟曼今日出席監獄管理課程結業禮后,向媒體說,這項計劃旨在解決監獄爆滿問題,也減輕政府監獄運作費用,同時幫助這些囚犯賺取生活費。 “聯邦法院已批准了這項政策,目前只待內政部進行程序安排,料于8月進行。” 設重返社會訓練所 阿布瑟曼說,內政部將在今年內逐步設立更多的“重返社會訓練所”(Half-way house),收留已獲釋、但仍未適應社會生活的前囚犯。 “我們將陸續在吉隆坡、森美蘭、彭亨、柔佛和檳城,設立這種訓練所,協助尚未找到工作和住所的前囚犯長達3個月。” 副部長說,目前已有一間位于大使路的訓練所在運作,共收留4名前囚犯,並將于7月底再收容20至30人。 他說,內政部已撥款90萬6000令吉給這項計劃,並將由非政府組織負責行政工作,監獄局負責監管。 “除了幫助他們找工作和住所,我們也提供復原課程,建立他們的信心,避免重蹈覆轍。” 針對民主行動黨蒲種區國會議員哥賓星指2003年至2007年,共有1500人在扣留營死亡,阿布瑟曼澄清這些扣留犯都是病逝,並非像外傳的被虐待至死。 “這些扣留犯多數屬于吸毒者,患有各種疾病如愛滋病、肝炎等,其中11名因此在扣留營逝世,余者都在醫院逝世。”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