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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蔡添強失議員資格”‧卡巴星:14天內可採法律行動保議席

資深律師卡巴星指出,儘管公正黨峇都區國會議員蔡添強被罰款2000令吉後,已喪失議員資格;但後者仍可以在14天內採取法律行動,以保住議席。他披露,根據聯邦憲法48(1)(e)條款,被判罰款2000令吉將喪失國會議員資格,而憲法53(2)條款闡明議席將立即懸空,不過目前的情況也適用於憲法48(4)條款所指的,蔡添強可在14天內採取法律行動,以保住議席。公仔箱論壇- f) O' z0 O, X* R% [. s2 A

. @8 c+ q* Z  N( h& C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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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B6 t4 U0 T  w4 F( stvb now,tvbnow,bttvb卡巴星也是行動黨主席,他今日(週五,6月18日)在法庭受詢時,引用本身在25年前處理過的行動黨前萬里望區國會議員范俊登被判罰款2000令吉喪失國會議席案子,指蔡添強將喪失議員資格;不過一旦出現補選,他有信心民聯仍會勝出。5.39.217.769 |9 {% D8 }: C- n
卡巴星週五以本身的經驗發表上述談話;他認為,聯邦憲法48(1)(e)條款所指的罰款不少過2000令吉,也包括2000令吉這個數額。5.39.217.764 w  l0 D4 n" ^  a6 c8 k5 }0 f- ~
他強調,若主簿官尚未將正式判決蓋章呈交給雙造即總檢查署和被告,這項裁決仍有轉機。
5 S+ r  J8 k6 ?, X; O" w+ S# j: F) R他也相信,迄今主簿官仍未蓋章,若民事案可以通過有關方式進行扭轉,相信此案也一樣通用。
0 i4 [% H" t. W+ c! B蔡添強:法官不希望補選5.39.217.76/ ^6 v, r' s( {1 E4 b8 ^; G
書面判詞將闡釋原意

: `2 _$ P1 B  M3 j2 [/ f: U9 ]另一方面,蔡添強則指出,其代表律師已獲高庭法官回應,法官將在書面判詞中,清楚闡釋其判決原意,即不希望判決導致勞民傷財的補選。
. y# {; O/ Z3 {, S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蔡添強咬警”案的主控官之一李敬發副檢察司受詢時指出,控方還未確定是否針對高庭裁決提出上訴。“我們現在還在等候總檢察署的進一步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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