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25歲陳姓女子指9年前她與黃姓前夫還是男女朋友時,前夫的吳姓友人趁她喝醉時性侵她。吳男表示,當時是玩3P,沒強迫對方,檢察官查出,3人多次在摩鐵玩3P,還拍下性愛影片,畫面中,陳女主動配合,不像被強迫,認為罪嫌不足,對吳男做不起訴處分。 陳女16歲時與黃男交往,20歲婚嫁,不到2年就離婚,雙方交惡,黃男將交往時兩人性愛影片、照片透過臉書傳給陳女友人,企圖讓她身敗名裂,高等法院去年判黃男應執行1年3個月徒刑。 陳女另指控9年前在前夫經營的汽修廠,遭前夫的吳姓友人性侵,吳男表示,當天3人酒後都有醉意,他見陳女與黃嘿咻,耐不住慾火也加入,但當時陳女並未反抗。之後,3人多次相約玩3P,黃還將過程錄影收藏。 黃也證稱,3P是三方都知情同意,他沒提供藥物或酒類助興,都是自然發生。 檢察官查看黃男95年攝錄影片,發現三方神色、態度自然,沒有反抗情況,且陳女之後又多次與黃男、吳男到摩鐵玩3P,認為陳女沒被迫,做不起訴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