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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接送兒子時認識…校警嘿咻女童 判2年

高雄市40歲李姓男子接送兒子上下學時認識國小六年級的女童,對方畢業後他到該國小擔任警衛並與她交往,在保健室和涼亭等處發生5次性關係。事後雙方和解,法官判李2年徒刑、緩刑5年,提供200小時勞務和5場法治教育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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