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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軍人性侵少女 恐嚇幫忙「找妹」

新竹市20歲李姓現役軍人,休假時在外結識了國中少女,涉嫌多次強迫發生性行為,還恐嚇少女拿出3萬6000元或找其她少女讓他當砲友,事情曝光後雙方達成和解,新竹地院判處李男緩刑5年。 法官認定,李男涉案時年僅19歲,事後與少女家屬達成和解,並獲得原諒,但涉及強制性交罪和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與強制未遂等罪,因此給予緩刑重新做人機會,期間付保護管束。 李男前年暑假透過女友介紹,認識被害國中少女後,竟將女友擺一邊,熱情邀約該少女出遊,還帶回家強脫少女褲子性侵得逞;事隔一周後,他再藉出遊機會,邀約少女到新住屋處,再次對少女伸狼爪。 李男食髓知味,數月後透過臉書聯繫被害少女,要求少女幫忙找「砲友」,李男見少女多次迴避,竟利用被害人怕被男友知道遭性侵心理,傳訊恐嚇「妳害怕失去他嗎」、「妳當我玩具,一邊找妹給我」、「拿出3萬6千元,馬上沒有這回事」。 被害少女情緒崩潰被家人發現,找李男理論,但他卻說「帳號遭盜用,恐嚇文字不是我傳的」。少女家人憤而報警,法官日前審理時,李男坦承犯行,並願意賠償,雙方在法院宣判前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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