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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 立委「關說無罪」的荒謬 必須儘速終結

由於涉及司法關說事件,法務部長曾勇夫因「接受關說」被迫辭職;此案接下來的重點,則是「發動關說」立法院長王金平和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應為干預司法負起什麼樣的責任。儘管目前政壇「陰謀論」風雲滿天,但在民眾而言,希望看到的是法制界線的釐清,而不是政治恩怨的擴散。 簡單地說,在這場「多層次關說」案中,涉及的各方都應該負起相應的責任;若僅由曾勇夫一人扛下,那就是和稀泥。更重要的是,朝野必須重新界定「關說」,「關說」與「干預司法」之間的紅線也必須劃清,同時要把立委關說「無法可管」而只能仰賴「自律」的漏洞補起來。 由於皆有法務部長涉入,輿論因而將此案與廿四年前的「蕭天讚關說第一高爾夫球場案」相提並論;事實上,兩案之嚴重程度絕不可以道里計。第一,此案主角王金平與柯建銘分別是國會朝野龍頭,王代柯關說其訴訟案,已涉及立法權干預司法權;相形之下,蕭天讚案本質上仍只是「官商勾結」。第二,蕭天讚是在政務委員任內關說,但曾勇夫受託時已是法務部長,兩人主被動亦有別。第三,當年關說案隨即遭到承辦檢察官揭發,未影響判決結果;但根據特偵組的調查,此案的關說已對柯案上訴構成實質影響。 此案的最新發展是,曾勇夫承認王金平確曾致電於他,就柯案進行關說。因此,除非曾勇夫說謊,或柯、王對於特偵組之事證另有一套有力的反駁,否則,立法院長和民進黨總召「關說司法」的事實已無法改變。 立法院的手赤裸裸地伸入司法的故事,國人其實並不陌生。僅僅兩個多月前,朝野立委為了幫前無黨籍立委顏清標因花酒案入監服刑案解套,藍綠竟然聯手摸黑通過「會計法」修正案,取消公款私用的刑責。所幸,後來在輿論撻伐下,立法院不得不通過行政院提出的覆議案,打消修法。 在民主國家,司法權的獨立運作,是確保「法治」落實的要件。所謂「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僅是在保護人權,也在維護法治。但在台灣政治頑強的關說痼疾下,政治人物、大尾立委卻隨時能將手伸進司法,羞辱司法。面對自己的司法案件,立法委員可以私下關說、可以公然修法,而竟似乎沒有什麼責任要負,這豈不教人毛骨悚然? 此次事件,再度讓民眾看見「關說無罪」的荒謬。根據現行制度,只要不涉及(或沒查到)「金錢對價」關係,關說就不需負擔罪責。這也意味,立委、關係良好的政治人物、乃至權力通天的紅頂商人,只要手法夠巧妙,都可「合法關說」。 事實上,要說立委關說司法是「毫無對價關係」,恐怕很難取信於人。立法院掌管所有中央部會的預算生殺大權,自也包括法務部和司法院;這樣的權力設計,往往讓司法部門難以抗拒來自立法部門的關說。若不在制度上尋求解決,問題可能一演再演。 四年前法務部曾經醞釀提案修法,新增「妨礙司法公正罪」,並將「關說」納入其中,科以重刑。但因種種因素,修法建議無疾而終。今年年初,修法之議再起,但擬改採「行政罰」,也只有罰鍰,而無刑責,但修法仍然遙遙無期。經過此次事件,立法院和法務部都不該再鄉愿下去,而應認真推動「妨礙司法公正罪」,並將司法關說納入修法工作。積極而言,立委也毋需將此視為對自己行使職權的「緊箍咒」,而應視為「保護網」,用來杜絕一切司法關說之請託。 無論是自律或修法,此次事件已然舉國沸騰,王金平、柯建銘和朝野兩大政黨都沒有迴避的空間。若指控不實,當事人大可公開澄清;若案情屬實,任何的陰謀論都不應成為和稀泥的藉口。當事人必須知所進退,所屬政黨更不可護短或顧左右而言他。能否阻止政治黑手伸入司法,此次藍綠聯手關說案如何處理,就是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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