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拿督斯里翁詩傑表示,2010年陸路交通法令(修正)法案,將於6月重新提呈國會一讀。他週六(5月29日)出席“2010年商業及特許經營品牌”展銷會後指出,這次的法案將不提及任何交通違規罰款事項。% ?6 t9 @5 i0 `8 e8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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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3 e" q5 R) y1 y" }詢及即將提呈國會的2010年陸路交通法令(修正)法案,為何不提及交通傳票罰款事項,他說:“沒有這個必要,也過不了我這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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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這項修正法案不僅是修正交通違規罰款,外界不應把有關課題放大,箇中還有許多細節有待修正。: ~% K: [" S/ t3 ^# l' H- M
他指出,交通部已通過電郵或面對面方式向民眾收集資料,只是交通部未高調對外作出公佈。
! g+ u4 y c% U5 k' r9 y公仔箱論壇“民眾的意見在立法過程非常重要,而部門總監或官員的建議,一律必須提呈國會辯論,而官員的建議不是最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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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4 k6 @1 \. ]0 \" v* O另一方面,翁詩傑認為目前的特許經營權收費過高,這將限制本地特許經營領域的發展。因此,他促請政府關注特許經營店收費過高的問題。" }0 `2 x6 ~# G. J1 ~) X! a
他說,以目前而言,一般的特許經營權收費最低為10萬令吉以上,這尚未包括其他營運開銷,對有意創業的年輕人來說無疑是很大的“障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