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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雲縣新科議員黃勝賢 涉毆人辱警起訴

雲林縣議員黃勝賢去年才剛當選3天,尚未就任,因喝醉酒搭計程車和運將口角,被載到北港派出所,除涉嫌毆傷運將,還辱罵警員,雲林地檢署昨天以黃勝賢有多次辱罵員警妨害公務前科,不足為地方居民表率為由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宣告褫奪公權,黃勝賢如被褫奪公權將喪失議員職務;黃勝賢昨天未出面回應檢方的起訴。 曾擔任北港鎮代表的黃勝賢,去年11月底以無黨籍身分轉戰本屆縣議員成功。他在被爆出涉嫌毆打運將及辱罵警員後,曾出面鞠躬道歉,並在庭上向檢察官坦承錯誤。 對於黃勝賢被起訴,當時被他辱罵的警員昨天表示,「尊重司法」。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彥琿指出,黃勝賢有多次辱罵員警妨害公務前科,本次當選雲林縣議員後,竟又不顧議員身分,再犯本案,嚴重損害公權力行使的威信,也欠缺最基本法治觀念,及欠缺對警察最基本的尊重,社會觀感不佳,不足為地方居民表率,一併請求法院宣告褫奪公權。 黃勝賢如果被褫奪公權,將會喪失議員一職。記者昨天多次嘗試詢問黃勝賢被檢方起訴的說法,接聽電話的助理表示他在忙,沒有空。 雲林縣過去也有縣議員因妨害公務被褫奪公權的案例,即雲林縣前縣議員林朝寶3年前在咖啡店內抽菸,仗恃議員身分不但不聽店家制止,還出手推傷1名前來處理的女警,並威脅要調警員的差,被依妨害公務罪函送法辦。 雲林地院當時判林朝寶1年徒刑、緩刑3年,法官認為其行為不適任議員,罕見地宣告林朝寶褫奪公權3年,因此喪失議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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