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1月,山西臨汾發生煤礦災變,47人死亡,但是礦主因為賄賂官員段波,竟然輕罰了事。2天前,貪官段波被依法偵審,證據顯示,他不僅收賄2449萬元人民幣,還因插乾股獲利高達2億。
7 T- }4 G5 M4 T( `. q4 w! C, c4 F綜合大陸媒體報導,段波被控利用職務之便,於1998年至2002年期間,收受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2449萬多元,因為收賄數額巨大,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8 Y: _; m+ X) T& x% v
7 ]2 H, c- W9 @1 j: t: e: @0 R1998年11月21日,臨汾市河底鄉西溝煤礦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7人死亡。同日,臨汾市公安局對西溝煤礦法定代表人連耀奎 (另案處理)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立案偵查。段波利用職務便利,為連耀奎的交保候審及最終未被追究刑事責任提供了幫助。事後,段波收受連耀奎進口車2輛,價值近100萬元人民幣。
7 m. t8 i: Y$ F& ?3 c公仔箱論壇
3 M+ Q% `( i1 W# c& g- |% J公仔箱論壇調查顯示,2002年11月,段波利用擔任臨汾市公安局副局長之便,出面幫助張佩亮等人 (另案處理)購買安澤縣紅星接替井煤礦的經營權。張佩亮等人為感謝段波,給予該礦20%的乾股。2004年該礦再轉售獲利,段波分得2億元人民幣紅利。
1 F8 o& ~% t) F0 @0 g, V4 l公仔箱論壇0 Q. ~2 F8 F9 ~3 q J C5 K
另據山西日報報導,此案庭審歷時2天,針對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法院依法進行調查、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目前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