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姓大學生前年上網找少女援交,約定以6000元交易,郭交易時以紅包裝玩具鈔欲矇騙少女,但被識破後,郭以暴力性侵得逞,一審重判4年半,二審法官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改判2年,緩刑5年。 郭姓男大生在前年6月讀大二時,上網路聊天室找援交,他找到年僅17的少女同意性交易以6000元交易,但少女要求看到現金後才交易,兩人約在旅館進行交易,郭拿出裝有玩具鈔的紅包袋,並快速的在少女面前數鈔,但馬上被少女識破。 判決書指出,少女見郭以玩具鈔騙人轉頭欲離開,卻遭郭拉扯頭髮撞門,並以暴力性侵,事後郭還要少女沖洗下體,還到藥房買事後避孕藥給她吃。 少女報案,郭遭南檢起訴,一審認為郭為逞私欲,不尊重女性身體,且未取得少女諒解,犯後還強辯卸責,判刑4年半。 郭上訴後與少女和解,並賠償金額,向合議庭坦承犯案表達悔意。 合議庭考量郭仍是在學生,沒有前科,二審撤銷原判決,改判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責付保護管束。 ! G9 }! L( Z5 r3 D!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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