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劉冬梅在佛山一家醫院早產生下一名嬰兒,護士告知家屬是女嬰且已死亡,並將嬰兒裝進塑料袋丟進廁所。隨後趕到的親屬發現嬰兒還在動,並且是男嬰。事後醫院相關負責人承認當事醫生未使用儀器檢測,只根據經驗判斷。目前,相關責任人已被停職。
5 [5 v% n& J% o) l( ]5.39.217.76 悲劇從不照顧演員的感受,總是按自己的邏輯演進。醫患關係劍拔弩張,已經泛化為全民焦慮,佛山活兒當死嬰事件以極端殘酷的方式,再度撕開醫德裂口,飛濺淋漓的鮮血。tvb now,tvbnow,bttvb+ u9 d5 V, z' ^: w7 q* t$ o5 c
值班曹姓醫生並未參與給孕婦劉冬梅接生,而是讓兩名護士處理;明明是男嬰,護士卻告訴家屬是女嬰;沒有經過嚴格的技術診斷,憑肉眼就判定嬰兒的生命狀態;將“死嬰”胡亂塞進袋子,像垃圾一樣丟棄在廁所……一步錯,步步錯,莫非人類已經無法阻止醫德滑坡?醫院、醫生總在抱怨患者不信任,試問如此醫德,焉能叫人信任?2 U! s# h- [- h* l$ i1 R) I/ u5 o
表面看,醫務工作者責任缺失、醫療規程不被遵守是這起事件的直接原因,而根子還在于對生命缺乏最基本的敬畏。別的都不說,即使該嬰兒不幸夭折,就可以胡亂塞進袋子,像普通醫療垃圾一樣隨便丟到廁所裏嗎?孩子是母親的心頭肉,十月懷胎寄寓了親人多少情愫,即使嬰兒沒能睜開眼看母親一眼,畢竟作為生命形式存在過,而不是垃圾,應該得到最基本的尊重。9 e/ J }! W8 H5 l
2003年,英國一位早產病嬰的去留曾引起社會熱議。一位名為夏洛特的早產3個月的嬰兒,出生時體重僅有450克。自出生之日起,夏洛特就一直在醫院靠輸氧維持生命,且數次呼吸停止被搶救過來。醫生們都認為即使她能夠活下來,面對她的也是“極其殘酷的生活”。醫生們向英最高法院提出請求,如果夏洛特再次停止呼吸(請注意這個前提),他們可以放棄救治她。最高法院允許醫生請求,但提出“讓她在其至愛之人溫柔的體貼中走完人生旅途”……一位連自主呼吸都不會的早產兒生死,最後要最高法院調停,說明了什麼?
, G9 Y1 y) P0 O: w; E0 U& @. A8 }5.39.217.76 人類之所以高貴,亦在此。懂得敬畏生命,才有不忍之心、憐憫之心、惻隱之心,才擁有了尊嚴的前提,才有資格成為萬物之靈長。因此,敬畏生命亦因此成為社會的底線倫理。當一個社會,到連生命都不敬畏,還有什麼值得尊重?道德、倫理、財產、契約、誠信……算什麼?
; \. T& R7 ~, q0 j 醫生不敬畏生命,才敢把沒錢的患者趕出醫院,任其自生自滅;司法不敬畏生命,才有那麼多的“××死”;商人不敬畏生命,才會生產出那麼多連自己也不敢吃的“毒食品”;司機不敬重生命,撞傷不如撞死,寧願倒車反復碾壓也要把受害者弄死為止;社會不敬重生命,2歲小女孩子被車子碾得血肉模糊,十幾位路人皆掩面而過……
$ j" S" D# w! {5 H3 D5.39.217.76 醫德、倫理底線一再被拉低,不管是階段性抑或制度性,我們必須要有正視、反省的勇氣。公開“病情”,集體“會診”,詢求醫治的方案,重振人心世態,再也不能讓社會道德置于“光滑的斜面”,一直滑下去。(練洪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