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歧視公益機構北京益仁平中心12日發布的《行政機關招錄殘疾人狀況調查報告》顯示,在國家機關中招錄殘疾人比例最高僅0.39%,最低為0.02%,遠低于法律規定的1.5%。(1月13日《京華時報》)
( A M6 ]- z e; }; B公仔箱論壇 我國現有殘疾人8300多萬人,處于就業年齡段的殘疾人約有3200萬,讓殘疾人擁有一份體面的工作,不僅是殘疾人群體的真誠渴望,也是法律法規的明確要求。保障殘疾人的就業權益,機關事業單位更應做好表率。
1 b% v2 J# }/ x; J8 E5.39.217.76 不樂意招錄殘疾人,最主要的原因是沒有動力和壓力;此外,還與制度存在缺陷有關。比如,《殘疾人就業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並規定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財大氣粗的機關事業單位來說,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就是毛毛雨,它們寧願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也不積極安排殘疾人就業。
$ k! S8 G& {7 r' D$ v: C5 z, wtvb now,tvbnow,bttvb 值得欣慰的是,去年北京通過有關條例規定,要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按照不少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7%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招錄工作人員時應當單列一定數量的崗位,依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程序定向招錄符合崗位要求的殘疾人。這些規定有利于促進殘疾人實質性就業。(王石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