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發表於 2015-2-3 08:28 AM
| 只看該作者
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被媒體人周玉蔻爆料留美期間參加兔女郎派對,連反嗆不實。周認為專業被侮辱,控告連涉嫌妨害名譽罪。台北地檢署上午偵結,認連無誹謗故意,將他不起訴。檢察官認定,連勝文並非主動向不特定人說周玉蔻如何,而是面對記者採訪時,被動替自己辯解,例如「甲評論乙,乙說甲亂說」,乙的行為與妨害名譽法定要件不符。連不滿被周不實抹黑,也在台北地院提告,向周求償500萬元,日前已撤告。有關台北地檢署今天不起訴處分,周還可聲請再議。
! N! {) L/ U( y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