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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婦女部修正兒童法令疏忽顧兒或須社會服務

(古晉25日訊)政府將修正2001年兒童法令的約70%內容,以便疏忽照顧孩子的父母受到更嚴厲懲罰,包括強制涉及的父母社會服務。  R0 M- J5 Y; \
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部長拿督斯里羅哈妮指出,這項修正建議在提呈國會前,已交給總檢察長過目。
8 G( w, A6 s$ S/ }5 Q, t“修正建議已呈給總檢察長。讓他決定是否命名修正法案或新法案,因為約70%部分被修改。
$ v; [3 ~. U1 K0 I% v“我們預計若一切順利完成,該法案將在今年國會會議上提呈。”5.39.217.76: a9 M. P  b8 p- k3 P  N
羅哈妮昨晚出席古晉區新聞從業員協會晚宴後,這麼說。
4 f+ ^( {3 X( e. s* F5.39.217.76針對修改的內容,羅哈妮說,數項疏忽罪行將施以更嚴厲的罰款及額外刑罰,包括社會服務、上育兒及輔導課程。+ p/ v2 U4 U' B9 o  O
“我們的目的不是要懲罰,而是嘗試確保兒童得到同等的照顧及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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