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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稱購一馬房屋向他人行騙女公務員控4罪

(馬六甲11日訊)假稱購買一個大馬人民房屋單位而向他人行騙,女公務員今天在法庭被控4項罪名,皆否認有罪。
7 _% l7 g% a. ?/ X: Z% V7 P+ M! g5.39.217.76被告為諾萊達(35歲),住武吉南眉,為雙溪於浪一軍營公務員。
! _6 w, U8 p, s- B公仔箱論壇被告共面對4項控狀,指她與另一名潛逃者,在2014年1月27日至30日期間,在冬牙峇株一間油站誘騙阿末祖比及莫沙裡分別1300令吉及1800令吉的款項,作為一個大馬人民房屋單位,事實上有關單位是不存在的,因而觸犯刑事法典第420條文。
9 a" R; _. [4 ^9 g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0年及鞭笞及罰款。
2 }( D5 _3 B- `& g5.39.217.76另一控狀指她與另一名潛逃者,在今年1月30日期間,捏造文件企圖行騙,觸犯刑事法典第471條文。
# |) v4 ?! Z) E( O# ^4 D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7年及罰款。
( Z0 \8 L+ a. B6 E3 C5.39.217.76被告否認有罪,第三推事庭推事莎嘉娜杜允許被告以一人8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釋並訂3月3日過堂,案由主控官娜碧拉副檢察司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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