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辦移民不獲批准陸妻出軌怒撤上訴 驗DNA證同育女兒華漢申妻團聚被拒0 A$ t* |! m% W, L
8 U n; x# E4 M& u
9 R8 g% y! }; O. u- q一名加國華裔男子為其在中國的妻子申請配偶移民,首次申請被拒,及後發現妻子出軌並懷孕,遂撤回上訴。申請人其後原諒妻子,並再次申請配偶移民,二人並育有一女兒,儘管女兒已經DNA測試證實為二人所出,但移民部官員仍以其妻子對丈夫認識不深為由,懷疑其婚姻的真實性而拒絕他們團聚移民的申請。當事人不服決定,向聯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聯邦法院法官日前作出裁決,認為申請人及其配偶既育有孩子,也有合理計畫在本國生活,准許其覆核,下令移民及難民局須重新審理其個案。 公仔箱論壇$ |! B/ X' R: G5 V7 I6 d# B
1 V5 ]. r4 c) e( p0 |! W9 |據法庭文件透露,該男子於2001年成為加拿來永久居民,2003年經親戚介紹而認識現時的妻子;由於相隔異地,兩人以電話聯繫,並在中國見面兩次,至2007年正式結婚。其後他首次申請妻子移民加國,卻被當局拒絕,於是向移民及難民局提出上訴,後來發現妻子懷孕,但他卻非孩子的父親,因此一怒之下撤回上訴。
3 E# O! _: @) s/ G! v( F9 J4 k5.39.217.76
7 F4 u' B9 n3 d每年返中國探望妻兒公仔箱論壇# @" }( L- C( R$ O& N `
5.39.217.76: A, I7 P0 _& E9 @) c: x5 c
申請人其後很快原諒妻子,每年均前往中國探望她及其兒子,並在孩子出世紙的父親一欄寫上自己的名字。他其後再次申請配偶移民,但在2013年被駐香港的加國移民官員拒絕其申請。移民官員發現兩人雖然聲稱結婚6年,但作為妻子的卻對丈夫認識不深,因此懷疑他們的婚姻關係並不真實。
+ V$ [ O1 h( j) ] o7 C! U7 {6 q( e: y1 O$ [
2014年申請人的妻子誕下一名女兒,通過DNA測試證實是他們兩人的孩子。移民及難民局官員會見兩人時,認為對方言辭含糊不清,避重就輕,未有充分證據消除移民官員的疑慮,也沒有清晰的計畫如何在加國生活。申請人不能確定其妻子信守二人的婚姻,只想為她取得居留加國的權利,因而拒絕其上訴。5.39.217.76; M6 L9 U9 a5 q; h; S& W' w
1 ^2 V3 n% y+ [' R, c& ?' A4 B
申請人其後入稟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反駁移民及難民局的決定欠缺透明度及理據,對他們不公平。申請人指他們共同生育了孩子,可以證明婚姻的真實性,當局的假設不能成立。聯邦法院法官聽取入稟人代表律師及代表聯邦移民部的律師陳詞後,裁決入稟人的司法覆核勝訴,推翻移民及難民局於2015年4月14日的決定,並下令移民及難民局須由另外一個評核小組重新審核這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