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銀行董事會日前改選,身為第二大股東的財政部,傾其所能掌握及影響的資源,透過爭奪委託書、精準配票取得三分之二董事席位;而原先最大股東台新金控則從原本有過半董事席位,變成喪失對彰銀的控制力,面臨須承認溢價購買彰銀股票的148億損失。 單純從本次董事會改選,財政部算是贏得漂亮一役;但是台新金以九年前標得彰銀股權,財政部有允諾得標人可取得彰銀董事會過半席次及經營管理權為由,認為財政部公然撕毀與民營企業的書面協議,向台北地方法院對財政部提告,希望藉由法律途徑,恢復對彰銀經營權,也對財政部提出賠償100億元請求。 本次彰銀董事會改選,財政部號召公股行庫及公營機構購入彰銀股份、委請15家券商代為徵求委託書,再加上精準配票,大敗台新金。財政部採取各種手段與窮其影響力,取得其他股東委託書、讓外資放棄投票,可說是「比市場派還市場派」,已成為「公權力」在控制權爭奪的經典案例,引發「裁判兼球員」的批評。由於兩大股東對簿公堂,彰銀控制權問題又要繼續拖三年,而且兩大股東在董事會難再和諧,對彰銀的經營與外部股東影響很大,因此前行政院長陳冲評論此案帶來「國家信譽受傷、投資人何辜,彰銀的未來怎麼辦」的疑慮。 九年前,彰銀因要打銷巨額呆帳,導致資本不足,而對外增資募集資金。當時,台新金以每股26.12元、溢價40%,取得22.5%股權,投資總額為365億元,對彰銀打銷呆帳有所幫助。相對地,財政部與相關官股的持股降為約18%。每三年彰銀的董事會改選,台新金控與財政部二大股東都要為董事席位分配而協商,過去維持台新金獲得過半董事席位、指派彰銀董事長,財政部派任總經理,形成民股、公股共治的局面。 去年2月台新金董事會建請財政部支持由彰銀合併台新銀,但是財政部認為一旦合併案完成,財政部持有彰銀股權從原先具有「相對影響力」的持股,稀釋成類似純粹投資的持股。而台新金對彰銀持股,則從相對最大股東變成「絕對最大股東」。但財政部認為台新金未事先協商就送董事會,堅決反對,並聲明此案如予同意將嚴重違背大眾利益。自此事件後,大大衝擊財政部與台新金之間的互信。今年董事會改選,增加新的變數,因為金管會要求銀行的獨立董事須從原本二位增加至三位以上,藉以設立審計委員會,排擠彰銀二大股東的董事席次分配。由於審計委員會可審查併購案,兩大股東不僅要爭取審計委員會主導權,又不想減少一般董事席次;在雙方缺乏解決問題的誠意下,終於爆發以委託書爭奪經營權的戲碼。 九年前財政部發函同意支持所引進的金融機構,取得彰銀的經營權;而且之後的董事會改選皆讓台新金擁有過半董事席位,即使是2008年政黨輪替也沒改變。本次財政部取得彰銀三分之二董事席位,當然奪回彰銀的經營權,這已經違背當年的承諾,如果影響政府招商引資,將使國家信譽受傷。另一方面,本次兩大股東相爭,雖然財政部贏了,但是隨後兩日,不僅台新金股價共下跌7.1%,彰銀股價也下跌3.3%;兩個交易日兩家公司股票市值減少145億元,可說這兩家公司的全體股東是最大輸家,投資人還真無辜。 再者,彰銀未來何去何從?三年後兩大股東勢必又要腥風血雨的爭奪委託書,而這中間台新金控告財政部的訴訟程序,都會使彰銀的經營權紛爭變得更不穩定。目前財政部算是贏了一役,但是財政部、台新金可不要輸了彰銀健全經營之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