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多名企業人士爆料稱,“中國民營企業家協會”以拉人入會授予職務、收會費等方式斂財,會員交1.68萬元可參加會議,交50萬元可被授予副會長頭銜,“給錢就能拿獎”。5.39.217.76# e6 D# k, g+ ~. {# M" g
我國社團登記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社會團體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中國民營企業家協會“交50萬元就可被授予副會長頭銜”的做法,不知在相關部門那裏,算不算營利性經營活動?在對外公布的資料中,該協會明確表示自己屬于“全國性、綜合性、非營利性的民間社團組織。”公仔箱論壇3 J0 y7 J* }: Q' j+ M
5年多前,某地成立了一個墻材技術協會,磚價猛然漲了近26%,不少人驚呼,這種涉嫌壟斷銷售的協會實際上是在大肆斂財;曾經,某全國性協會的省市級協會,收錢就授牌,不管你是小作坊還是黑作坊,交了錢就能成為省級“×××信得過企業”,類似這樣的協會,推動行業發展的職能似乎很淡漠,公眾感受最深的只有兩個字:斂財。5 N, y- C: D( c( z$ r
作為一種社會團體,有些協會的工作人員甚至有著事業編制或公務員身份,其負責人自然“頭戴烏紗帽”。面對一些斂財協會,我們從內心裏“僥幸”地發現——賣掉的只是“副會長”,而不是“烏紗帽”,好險。
/ N1 J( i' l' z3 u% N& G @5 Ztvb now,tvbnow,bttvb 更值得反思的是,為什麼總有一些“民營企業家們”願意成為某些協會斂財的土壤,甘願為斂財協會奉上重金,真的僅僅是為了求得一次與高官合影的機會嗎?(文/周清 圖/單行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