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劉姓男子農曆初三與妻子北返回家途中,在古坑休息站與妻發生口角,妻子一氣之下將他的錢包、手機拿走,叫他「自己想辦法回家」即開車離去,劉男向雲林永光派出所求助,所長簡良光借他車資一千元,最近收到男子寄來的現金袋。年約40歲劉姓男子,大年初三傍晚搭著計程車到派出所求助,簡良光說,男子告知與妻子在返家途中,於古坑休息站發生爭執,妻子要他自己設法回家後即揚長離去,因身無分文又無手機,求助無門,只好叫計程車載他來派出所求助。簡良光得知後,立即自掏腰包一千元,讓劉姓男子可以搭乘計程車並買車票回台中,他勸導劉男回到家中要與妻子好好溝通,取得妻子諒解後再行還款。前幾天劉男妻子寄來一千元的現金掛號袋歸還借款,簡良光說,他平均一個月會遇上一、二個人到派出所借錢,有沒錢搭車、沒錢吃飯等各種理由,他基於人民保母精神,還是將錢借出,但從來沒人還錢,「這還是第一次遇到有借有還」。斗南警分局長陳其鋒得知後,昨天到派出所表彰簡良光為民服務,陳其鋒表示,民眾前來求助,員警都會熱心幫忙,但很難求證借錢理由真假,有員警一個月被借了一、二千元,大多有去無回,這次劉男寄錢來還,也是美事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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