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我们就知道「积少成多」的道理。1个人的1令吉,可能买不了什么东西,但是100万个人的1令吉加起来,就能购买一栋豪华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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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当政府宣布要筹集大马再生能源基金时,也相中了群众的力量,以便「积少成多」,透过国能向用电量超过300千瓦特(77令吉40仙)的用户,征收多1%费用作为再生能源基金,并美名把这项计划称为电力回购计划!
: o9 W, x6 J& M1 ?4 O公仔箱論壇政府未雨绸缪发展再能能源,是值得赞许的事情,政府可以用各种方式去筹集这笔款项,为何偏偏要采取「成本转嫁机制」?由人民来买单?公仔箱論壇7 b( [; h5 x5 M, V, X( c
或许,来自郊区的家庭,每月用电量有限,不会成为强制被「买单」的目标;但是对城市家庭来说,为了生计,许多家庭都会挤在同一屋檐下,把房子出租来分担租金,这些城市里的中下阶层每月用电量是惊人的,向他们征收再生能源基金,是家中他们的负担。
( b }5 x) H8 `许多国家也会为未来著想,开始筹集发展再生能源的基金;可是,绝非每一个国家都把这笔开销直接转嫁给人民。8 e0 _0 M- D; r k
根据USE PA、Center for Resource Solutions及宏观经济研究调查显示,全球国家主要透过3种方式,在筹集再生能源基金。第一种是电力附加费(美国、德国);第二种是专门税收(英国、奥地利、意大利、荷兰等);第三种是一般税收(印度、澳洲、丹麦)。! c2 x8 @; s5 w! b c" _
电力附加费是从零售电量上征收少量附加费用;专门税收是向发电厂或电力公司征收污染税,并将部分费用转为基金;一般税收则是利用一般性税收中的一部分作为基金。
$ u4 H" b% H: g人民并非不愿帮政府买单,而是因为不值!为何身为私营公司的国能,在发展再生能源上,要人民买单呢?为何我国私营公司赚钱就进自己的口袋,要发展技术或扩展时,就把脑筋动到人民身上!
3 _1 n1 ^- n' }tvb now,tvbnow,bttvb政府已经向人民征收各种各样的税务,为何还要人民承担能源发展的开销?就以大道公司来说,建造道路让人民使用,本应是政府的责任,为何单在巴生谷就有20条收费大道,付费后还要塞在车龙中。
1 G) Q0 t8 @: s: F要人民买单,那么人民最后会否享用到当中的利益呢?不要忘记,虽然首相纳吉曾在上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中宣布,电量少过20令吉的家庭享有豁免缴电费的优惠,究竟有多少人能真正被豁免呢?
5 M' P2 Q4 H- ?; _tvb now,tvbnow,bttvb本人单身寡佬,家中有电冰箱、热水器、电视机、电脑等基本电器;没有冷气也几乎不用电熨斗,结果用电量也超过20令吉。最让人生气的是,国能并非每月按时来发出电费单!tvb now,tvbnow,bttvb3 q3 |, I6 T& q! F/ e5 ]6 g% }
最新收到的电费单,是累计了超过70天的电费,共40令吉10仙;若是国能按月30天来计算一次,我家用电应该低于20令吉。这样的情况下,到底最后有多少家庭受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