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將經特首梁振英修改的文件,提交予調查UGL的立法會專責委員會的風波持續,梁振英質疑委員之一梁繼昌沒有申報相關訴訟,不適合任委員。專委會主席謝偉俊表示,除金錢利益外,委員沒有清晰界定甚麼情況下需要申報。謝又希望梁振英有需要時有勇氣及責任舉證,到專委會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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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偉俊今早於電台節目指出,專委會首次聆訊時,梁繼昌口頭上有向他提及被梁振英民事訴訟一事,但考慮專委會運作及公信力,梁繼昌或許可以「做點決定」。他又認為這與周浩鼎事件本質上不同,梁繼昌被梁振英民事訴訟是公眾已知事件,並非私下瓜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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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偉俊表示,梁振英完全沒有就專委會事宜聯絡過他,作為主席他自覺不應接受被調查者要求修改文件,而周浩鼎擔任副主席,甚至是法律界人士都應明白,這是「好common sense(常識)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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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 i/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被問及周浩鼎參與委員會期間的表現,謝偉俊認為周就每個商討細節「寸土不讓」,但不肯定他表現是否比起在其他委員會積極。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l' H+ J/ s6 v&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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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梁振英強調自己有權表達意見,謝偉俊表示,希望梁振英不止是有權,而是有需要時,有勇氣及責任舉證,「有需要時就不要不來」。他又指,有權表達意見,亦要視乎以甚麼方式、時間及程序。謝認為梁振英作為被調查者,接觸任何委員提及事件都是「瓜田李下」,應該避嫌,以書面信致函秘書處是恰當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