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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食安法」上路 代言出錯也「連坐」

去年9月,大陸爆發震驚各界的「三鹿毒奶事件」,讓大陸食品安全亮紅燈,同時促使大陸加速通過「食品安全法」!大陸新「食安法」6月1日正式實施,不但取消食品「免檢制度」、明定10倍賠償等;也明文規定,藝人若代言問題食品,將承擔連代責任,有香港藝人就說,以後接代言得更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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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5 N+ C0 h( G% A+ b0 y- O( w公仔箱論壇走進大陸超市,琳瑯滿目的零食商品,包裝袋上從台灣小天王周杰倫,到香港影星成龍、曾志偉,不乏藝人代言照片。
0 ~6 {5 X9 r( a+ E2 p( v" Xtvb now,tvbnow,bttvb不過大陸新的「食品安全法」6月1日正式實施,明定藝人代言的食品若出問題,代言人也要承擔連帶責任。香港藝人陳秀珠:「所以我會自己吃,先試一試,自己試吃,對全面,不論是公眾或我自己都好。」
+ s* R" e9 b. ?6 q+ h: h# k5.39.217.76代言不慎得負連帶責任,有香港藝人已經開始擔心,未來代言大陸食品,必須要更謹慎,大陸新「食安法」取代過去的「食品衛生法」,有多項消費者賠償新規範。" b& E, n( c$ P- b! r; O. O
像是規定食品出問題,廠商必須先賠償消費者,再付罰款,同時新法也明定,食品安全出問題,消費者不只能索討醫療與傷亡賠償,也能要求10倍零售價的補償。
# r4 {& X0 G8 Q6 V4 U( utvb now,tvbnow,bttvb大陸經過3年4審,「食品安全法」終於過關,取消過去的「食品免檢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管控機制,其中許多新措施,都反應出去年9月三聚氰胺「毒奶事件」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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