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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穿救生衣 政府考慮立法

撞船意外中,“南丫四號”上的兒童搭客無按指引穿救生衣,主辦單位亦無備存的名單以助搜索,海事處承認指引無法律效力,相信若跟足指引,事件“無咁災難”,日後需檢討指引。政府消息透露,可考慮立法要求出租船上的兒童須全面穿救生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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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處認指引無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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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處9月發出《2012年國慶煙花匯演海上交通管制措施》指引,要求觀賞煙花船上的兒童,任何時候都須穿救生衣,船長亦應備存乘客名單。海事處長廖漢波昨在商台節目表示,該指引沿用多年,並非今年才有,船上操作人員應要求乘客留意救生設施位置,並列出告示。今次事件小童並沒穿救生衣,他承認指引並無法律效力,但強調所有小童坐船都應穿救生衣,承認“若更多人做足規定,事件係無咁災難性”。 ( i0 ~0 N0 \# d

  o$ z, N) \; I' h* B, X2 j( l  政府消息透露,兒童穿救生衣及預備搭客名單等可考慮寫入法例,如同法例要求汽車乘客要戴安全帶,但只應針對出租船或觀賞船,不應針對渡輪,因渡輪售票可掌握人數,且乘客不會聚集在露天甲板。最終的立法程度需要諮詢公眾,亦可一併討論會否調升法定第三者責任保險的金額。 5.39.217.767 [  s: a6 Y6 Q7 H

: P' P9 N- ], O1 A! B" Z  @; \  商船高級船員協會秘書長鍾東堂表示,不反對立法要求出租船擬備乘客名單及規定小孩穿救生衣,但立法需時,當務之急應加強宣傳,要求船長及船東遵守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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