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強姦案,到底該如何接近真相?
, 描述: 鄧海建
突遭橫禍,楊武和妻子抱頭痛哭
/ q! w7 `- ]" k" v 11月8日,深圳市寶安警方通報,一名社區治安聯防隊員涉嫌強姦犯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拘押在看守所。由于被部分媒體和網絡指為“通姦”,傳言女受害者昨天早上再次割腕自殺,目前在醫院搶救。受害者家屬電話全關,目前受害者全家已經搬家,暫時與外界無聯係。(11月10日《錢江晚報》)
6 m$ u6 E/ Q# ]; E7 \2 S3 ?4 j; u 有是非,則必有蜚短流長。深圳強姦案女事主的命運令人扼腕,這些天,輿論開始反思媒介的“傷害力”——選擇解剖真相的時候,是不是再次強暴了當事人的尊嚴?尤其是那些有涉“通姦”的各色傳言。這個問題其實算是新聞傳播的“天問”,譬如美國CBS電視臺的老牌節目《60分鐘》,每一期都在“放棄真相的息事寧人和承受公布事實所帶來的傷害”之間抉擇,那麼,媒體對深圳強姦案的圍追堵截,是不是一種傷害?這種傷害又是不是抵達真相的必經之路?
6 R# I. G# R3 \: d( p7 R- K 搜狐做了一期“微關注”,網友一邊倒的反對之聲,將記者等斥責為“眼球販子”,認定其“往弱勢者傷口上撒鹽”。這話不是沒有道理:一者,少數媒體在報道這起強姦案時,過于放大曖昧的細節,市場化的居心漫過了應有的人本的情懷,譬如有記者對楊武指斥其“你太懦弱”——子非魚,焉知魚之 “苦”?暴力式的道德審批,媒體天然該有的客觀公正的立場何在?二是常識性的無知言行,充分暴露了少數媒體人職業素養的缺失,譬如部分媒體強行闖入私宅圍追堵截、不對性侵案中的受害者給與必要的隱私保護,違背了“避免二次傷害”的新聞倫理。凡此種種,都是另一場羞辱。
, ~. c7 `$ ~! D% t$ e9 k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然而,要規避對當事人客觀的傷害,並不意味著媒體要保持沉默,毫無疑問,在傳播與反饋中,這起性侵案事實上已經成為具有標志意義的公共事件,其中所涉及的聯防治安制度、權力“外包”之弊等理應引起社會的關注和討論。因此,真相雖然痛苦、慘烈,甚至會帶來另一種傷害,但是,一旦關上真相的大門,受到傷害的恐怕就不止楊武一家人,從公共利益的角度出發,其個人私隱權利的適當讓渡,也是公民的基本義務與責任,楊武及其家人固然有權利拒絕被報道,但嫌疑人卻有義務交代來龍去脈——當然,如果媒體能讓真相以另一種口徑呈現,對受害人來說會更為“柔軟一些”。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j+ J' K; L& \- A
在權利救濟不是很通暢的時候,媒介關注也是一種重要的推力。媒體接下來應該關注的是:一個慣犯都可以成為聯防隊員的生態是如何產生的?對受害者簡單粗暴的道德審判與騷擾,可以休矣!5.39.217.76& s/ I5 u* P& k7 p6 x. i
寫詩的徐志摩說,“如果真相是一種傷害,請選擇謊言,如果謊言是一種傷害,請選擇沉默,如果沉默是一種傷害,請選擇離開”。但生活裏的殘酷遠非浪漫的詩歌所能形容,起碼眼下而言,“沉默”才是最大的屈辱。在一個矛盾集中的年代,呈現那些假惡醜的傷害,比之于傷害本身,多少是件善意的事情。媒體需要成熟與成長,記者需要自覺與自律,但對社會秩序與底線的警惕,永遠是事件的核心、是清醒的要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