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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E週刊》欠租3個月 業主入稟追123.5萬

由黃浩創立的《E週刊》位於觀塘鴻圖道KOHO 6樓的辦公室,被業主入稟高院追討3個月的租金及服務費等共123.5萬多港元及利息,另外業主亦要求《E週刊》即時交出單位。' A, M! o8 g$ }# f, \

$ h9 K" L/ U; H9 ~2 w8 K5.39.217.76原告是佰耀有限公司,被告是E週刊有限公司。據入稟狀指,與訟雙方於2015年11月24日簽訂3年租約,被告以323,020港元月租租用鴻圖道KOHO 6樓的單位,另需付每月6.6萬多港元服務費及需支付政府地租等。5.39.217.765 ^! H+ {; |+ n# s% F9 {7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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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今年5月24日,原告發現被告沒有支付4月及5月的租金及服務費遂發律師信追討。被告其後發信表示會再與原告商討,並稱會交出單位及交欠租並改租同一座大廈另外的樓層。其後於6月6日,被告亦交出4月份的租金,服務費及地租等共45.9萬多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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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R  S; ]4 d; L6 d( r: G不過直至6月30日,原告發現被告仍欠交其後的租金及服務費等遂入稟高院向被告追討5月至7月份的租金,服務費及第三季地租合共1,235,971港元,並要求被告支付利息及交出單位,並需每月交租至交出單位為止。徵信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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