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少滔: 民調民調何時了?
5 _- Z0 k) P# {+ {" s% D0 h# R5.39.217.76
$ Y' [0 D; i- e6 {公仔箱論壇5.39.217.763 x" z5 p [) d* x$ g. v) Y' o
5 |. Z* q; w- ~, |$ Z5.39.217.76
0 ?" w% L0 K* z$ R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 |7 ~# \ W9 X. N$ j
/ U. Y% U7 y' O2 G; `7 ~ p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又見各式民調蜂湧而至。每當抉擇時嘛,停不了的「調」。香港人,真該煨。其實一日沒有正式公投,所有民調都是廢話。
, V" [4 j/ Y/ x/ @6 M( O5.39.217.76
: Y0 Z2 W+ e1 {4 [" j2 q2 stvb now,tvbnow,bttvb話說今次仍是有關2017年的所謂「普選是否袋住先」的問題。而當然官方欽定的民調,出爐的自然是「袋住先」佔大多數,這一點在上次的文章都有提及了詳情,不重複了。公仔箱論壇1 o6 _& u4 [! ^$ k! k7 j
公仔箱論壇$ }% j0 e# Q8 t6 w, ~
今期新料是「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在2015年3月15日發表的「香港民意與政治發展」調查結果。內容除了「袋住先」之外,還有其他細節,先按下不表,談了主題「袋住先」。$ V% v D4 Y. H+ k
- o$ S7 s4 A, `! m" p0 t
是咁的:民調結果顯示46.9%的受訪者認為立法會應該否決,認為應該通過的有 40.2%。表面看來,仍是「通過」的「佔大多數」云云。不過當中有個「手尾」,就是「到底肚裡面條蟲」在想什麼?
" P+ @6 D+ F Z! \9 _5 I( v5.39.217.76答案在後續問題的表態:如果政府公開承諾2017年後會繼續改革行政長官普選方法,市民認為立法會應否通過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方案。在這個「假設」之下,同意袋住先的比例即時跳升到57.7%!而否決的即時插水到33.5%。公仔箱論壇, Z$ a( z1 ?3 k; X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y2 j: W' F. b# _5 Q
至於這個民調「極度不專業」的技術問題是:在得知這種「抱有希望改變的可能性」之後,調查人員沒有回到上一條問題,就是反省:到底贊成袋住先的那個46.9%受訪者之中,有多少是因為「假設了日後可以有真普選」而贊成袋住先?明白這個「重覆思考」的重要性嗎?
, f+ C/ K+ S0 } p5.39.217.76
3 b& V) n2 E8 ]2 ?. @: g2 l其實同樣的民調災難在1984年早就發生過。上次我也有賣個關子,今次可以和盤托出了。就是在「應否回歸中國」這個重大問題上,當時中英雙方簽署了「聯合聲明」之後,港英政府所造的「民調」。請參考「香港前途協議草案是否為香港人接受 – 為測試香港民意的安排」民意審核專員辦事處報告書,特派監察團報告書。
4 z* X% |4 D3 I0 K' ]5.39.217.76
0 E4 b% M5 F" E/ @% j* i當年港英政府和中國政府「閉門會議」兩年之後,出台「中英聯合聲明」,而且中方講明「港人如不接受,將不會另外協議」。換言之,是刀子架在脖子上,只有「接受」與「不接受」的兩個選項而已1。
$ H3 O5 o' z- o- c1 [' n
, D: k* Q6 Q3 x1 @2 {1 K# g5.39.217.76而英國佬自知民情如何,於是兜個大圈,不搞公投,來一場大龍鳳,搞「民調」。還煞有介事的,成立了一個「專員」來辦事。但就是不直接問市民,而是由「民意代表」來表態。不過不是民選立法會議員,不要很傻很天真啦各位。1984有鬼民選議員咩,那是「汪洋中的一粒米」的比例而已。所謂「民意代表」,是全部用「機構」來做單位的,包括:行政局、立法局、市政局、鄉議局、區議會、各類組織及團體,以及(登燈登凳)意見調查!
) a7 ^" W+ G7 x5 z- W9 N% A以當時大部是委任的議席來看、以及由各式利益代表的團體來看,所謂「團體意見」幾有代表性,大家時空跳躍回去1984問下人家肚裡面條蟲吧。尤其是當時即使是民選代表,還是「民主回歸派」當道的年代。亦即今時今日,被溫馨地尊稱為「大中華膠」那一批「心繫家國」的老愛國。因此報告中顯示,由香港電台對「民選區議員」的電話訪問部份,97%認為安排可以接受2!對於「民主回歸派」把香港送到大陸手上這一點,是百份百證據確鑿的噢。至於法律專業團體,和今時今日的內訌並無二致,大律師公會表示「未能通過議案,決定是否推薦草案」而香港律師會則表示「不宜以集體方式發表意見」。死未?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p' K9 o( Y! _+ N. `
tvb now,tvbnow,bttvb0 ^6 U: o2 }3 {, y2 Z& |. l. ~
不過真正有趣的是「民意調查」這一點。其實和2015年「隔着時間空間的河岸….相視而笑」3。
' \! L9 O6 X4 d4 D+ z2 ^7 p1 otvb now,tvbnow,bttvb# H; d# [# o' @
事關在該報告之中,就「公眾意見調查」方面,的確和今時今日的「電話訪問」類似。而當時是委托了「香港市場研究社」來進行「上門訪問」的。當時的確沒有什麼專門做民調的專業機構嘛4。
; |. B7 L; p7 u) S/ a+ u公仔箱論壇
" K* b* ^! y" }% {' L而這個「調查」的結果顯示:就中英協議的安排,71%表示「幾好」而10%表示「非常之好」。而港英政府就拿着這個數據,大聲疾呼:香港人81%表示「接受中英協議安排」。8 u% H }( o& U0 M( l# N
% W8 ]2 W& z5 l0 ^4 [7 a- }4 r
香港的「和平回歸」就是這樣「一錘定音」下來。
. X2 {+ E1 k* j6 b5.39.217.76
, O1 U/ H" w, R. f) M7 N: f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但其實這個所謂「表態」的水份又如何呢?tvb now,tvbnow,bttvb3 Q8 P" \! B+ Z4 E* X" D, ?
5.39.217.76, p$ m- u: W3 ^6 x& r' I+ C
第一, 其實當時的研究機構還未呈交詳細的報告,政府是基於已呈交的「資料圖表」來撰寫的5!換言之,所謂「主要民意」,實在是小學雞在「看圖作文」而已!
; l0 n* R0 k: n* s- d, t第二, 對比另一組調查,由「香港成人教育協會」所發出的「問卷調查」回覆,只有14%表示「接受」而39%是在「有保留地接受」,另外44%是「在無從選擇之下接受」
3 c2 h$ F( G0 k* v5 K/ V# J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第三, 廿五歲以下受訪者的保留意見主要是「希望香港有直接選舉」6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e0 ?. ]% u& k: i+ ]
第四, 按香港政府保安科統計估算(賽後檢討),在「聯合聲明」公佈後,香港精英移民海外人數接近二十萬。有些民意是用腳來反映的噢。這種「投奔怒海」的數字又反映了什麼呢?
2 C* M8 D; y- {, o( K0 Etvb now,tvbnow,bttvb
2 B; O, e+ L8 F$ A9 i由以上的「註腳」可以看得出,即使是「回歸」這件大事,都是「甚有水份」的一種表態。如果要拿個「照妖鏡」出來的話,可以參考更早的「民調」。例如在1982年,中英談判剛開始,而中英尚未有正式協議之前,由「香港革新會」 委托市場調查公司進行了電話訪問。
- O! W- r( d" @% Z+ Z( o' }# u2 G |! }5 \公仔箱論壇tvb now,tvbnow,bttvb" D5 ^1 ~7 C o3 u
當時的結果顯示:最多只有6%的港人願意「回歸中國」!而絕大部份民意都是一面倒地希望「維持現狀」的。港英政府當然不會大肆宣傳這個民調結果。但對其後英方對於某些立場可以「企硬」,又實在不能抹殺這個民調的作用。公仔箱論壇3 M# A2 |+ \+ B2 P5 q: [" ]- F
! H0 T6 k$ S9 L, Z4 O: P
從以上的歷史足跡可以看得出,民調這東西,從來都是用來方便政治家操弄民意的。當年英國佬還可以卸膊,推說是「香港人還未習慣投票」。Ok,物換星移幾十年後,這個講法還講得通嗎?" b. [; B& C4 k4 H- y( M% ]
5.39.217.761 H0 }# g# g& ]! S& c( m
因此為免再有任何不清不楚,其實「公投」是最真實可靠的民調吧。因為在民調裡面表達意見是沒有直接後果的呀。一個負責任的公民,對一個確實的重大決議,難道不應該認真拿出一票來表態嗎?不公投,就無論如何都講不過去。
0 Q+ t9 I; j$ g
9 P7 y9 ]3 h/ ?5 R7 r t6 Q2 J至於「沒有法理基礎」這點嘛,笑死人咩….難道民調比投票更有法理基礎?
& r) {. o6 ^' i7 U7 U& K4 r& X8 }8 I) @. k; G0 Y
至於「肚裡面那條蟲」這個問題,當年英國佬是基於「保密理由」,將所有原始調查資料「銷毁」掉的。之不過,就在當年那份報告的附錄一7,有關「工作人員」的清單之中,大大個名寫住「曾俊華」。5.39.217.76& R, O- @; ^+ G5 b
噢 wow,原來文件考古都很有趣的噢:當年回歸民調,可以銷毁文件,但銷毁不了有份看過文件的人吧?有請鬍鬚曾先生出來,幫大家解下畫囉。
$ I0 ^* p d7 L, ?- e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8 M( c) r+ h% r
- 見「報告」第10頁背景說明
- 見「報告」第16頁
- 錢鍾書先生,「說笑」
- 見「報告」第16頁
- 見「報告」第16頁3.16段說明
- 見「報告」第17頁「涉及青少年的意見」
- 見「報告」附錄一,辦事處組織圖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