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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曾蔭權案 行會秘書指涉利益衝突特首應避席

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嫌於在任期間,收受深圳東海花園豪宅單位價值300萬港元豪華裝修,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案件今(6日)在高院原訟庭續審。行政會議秘書黃潔怡繼續出庭作供,她指曾蔭權任內在行會作出69項就特別事項作出的申報,有大部分為秘書處事前提醒他而作的申報,但黃潔怡強調申報利益紿終是成員個人責任,申報制度有效運作亦建基於成員個人誠信。tvb now,tvbnow,bttvb& S4 @0 O2 Y6 L0 T* r4 T" h.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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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潔怡表示,若特首作為行會主席,涉及需要避席的嚴重利益衝突,一般秘書處會建議特首休假,再由署任特首主持會議。惟黃坦言,在她在任行會秘書以來,有關情況未曾出現,她只是聽說過以前曾試過類似情況,特首因涉及利益衝突,便休假由署任特首批核文件。5.39.217.76# x: E1 M* O7 A- ~' U/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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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之後亦在庭上讀出部分控辯雙方沒有爭議的同意案情,其中包括傳媒質疑曾蔭權操守的時序。據同意案情內容,《東方日報》和《太陽報》首先在2012年2月20日報道曾蔭權出席澳門賭場春茗,對其操守提出質疑。翌日《東》、《太》兩報續揭發曾乘坐富商遊艇,並開始有其他報章加入跟進。至22日,除《東》、《太》兩報外,已有另外8家報章報道曾乘坐商人朋友私人飛機往布吉旅遊的消息。及至23日,共有逾10份報章加入報道曾蔭權欲租住深圳東海花園三層複式豪宅,但就只有《東》、《太》兩報有涉案單位內部及裝修狀況的相片與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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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與妻子曾鮑笑薇於早上約9時20分抵達法院應訊,而曾蔭權的胞弟曾蔭荃、曾蔭培及胞妹曾璟璇亦有到庭。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其後突然現身高院,有傳媒問他是否旁聽曾蔭權案,曾俊華回應指:「嚟高院你話做乜喇!」曾俊華之後到法庭的會議室,與曾蔭權及其家人聊天。& }. t+ B6 ^  K, `/ n8 j" c" U

+ T9 c% q+ O+ K; O; p! S- Ntvb now,tvbnow,bttvb至中午休庭曾俊華離開時,被問到和曾蔭權說過甚麼。他沒有回答,僅表示:「That's between us.(這是我們之間的事)」另外,曾俊華離開法庭時除有大批記者圍着他拍照,還有兩名聲稱是他的粉絲上前跟他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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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o+ A- }  n6 n4 E: o% _現年72歲的曾蔭權,被控一項《防止賄賂條例》第四條之下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有關控罪指,曾蔭權身為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涉嫌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利益,即東海花園一個三聯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他憑其行政長官及行會主席身份的作為或不作為,即傾向或保持傾向於優待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曾作出上述行為,而接受該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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