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州七日電】當局明文規定禁止藥店坐堂醫生看病或進行醫療諮詢等活動,但廣東省內藥店內坐堂醫生違法問診仍不絕;新快報報導,有人腳上長水泡在藥房就診,開回一堆性病藥,兩個月花費3000多元病情仍不見好轉,後到廣東省中醫院一檢查才知道是足癬,花300元就治好了。 據報導,家住芳村浣花西路的梁小姐說,今年5月3日她發現自己腳上長了許多水泡,便到離家不遠的某藥店買藥,一名自稱是廣州某醫院醫生的姓鄭男子給梁小姐診斷,開藥的時候還開了一堆治療淋病的藥物。 「吃了兩個多月的藥,腳上的水皰一直不見好轉。」梁小姐後來在朋友的陪伴下去廣東省中醫院,檢查才知道是足癬, 「大約一個星期的時間,花300元就康復。」 200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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