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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調查安檢事件 - 王永平

本帖最後由 go2david 於 2011-8-31 12:49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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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H* m& q: }% c6 c  f# Y, |6 p今次副總理李克強訪港引起對警方安檢行為的質疑,沒有因為警務處長曾偉雄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解釋而平息下來。相反,曾處長堅持涉事下屬完全沒有犯錯,甚至指責投訴人不對。0 B' d5 y; ?- |
例如他否認警方禁錮學生,並指他們用粗口辱罵警員;又指是港大自行將保安區擴大;及警員因為見到黑影,本能用手遮擋保護自己,結果手部被卡在記者的攝影鏡頭。8 ^/ w8 z; q3 J* y( D
但曾處長的說法被當事人反駁:學生李成康指他們沒有離過後樓梯,更沒有辱罵警員;港大發表聲明指從沒有要求警方設立保安區;涉事新聞台否認警方「黑影」說法,強調有人故意按著鏡頭阻礙拍攝。
3 K' F$ v1 d; g在任何投訴事件上,投訴人與被投訴者的說法有矛盾,是正常不過的事。由被投訴的部門調查事件,例如由警方調查涉及警員的投訴,其實有偏私之嫌。
: ]3 |4 L# q. [0 @, l% |政府成立獨立的監警會,負有法定權力審核警方的調查報告,正是希望維持市民對警方公正調查投訴的信心。可惜在上述投訴未完成調查及警方未呈交報告予監警會審核前,警方一哥已經一錘定音,作出投訴不成立的結論。監警會主席翟紹唐不久前曾表示按目前資料顯示,示威的港大學生沒有對保安構成威脅,所以監察會有需要跟進。5.39.217.76, d. M+ g. X( r7 C
現在他可否發表聲明,說不會理會曾處長的說話,並嚴正要求警方調查科完成詳盡及不偏不倚的調查?但當警務處長已經公開表示涉事警員沒有犯錯後,做下屬的調查科可以作出不同的結論?所以我建議立法會成立專責小組,全面調查安檢事件,而受影響人士應該考慮採取法律行動,在法庭上討回公道了。- ~1 F" l' g; M0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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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香港城市大學公共及社會行政學系客座教授。)
畸形人類研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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