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電/台灣“法務部”21日傍晚執行死刑,槍決6名死囚。“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21日晚間表示,“法務部”依法規定,是執行死刑的最高主管機關,對於主管機關的權責,馬英九完全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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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21日晚間批評執行死刑沒有嚇阻犯罪的效果,不能拿死刑當作解決犯罪問題的萬靈丹;“總統府”晚間提出書面回應。 - B/ H0 w9 J5 m( c. \, v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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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姜泰基指出,1966年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並未禁止死刑,但限於罪大惡極之犯罪。目前在法律上亦維持死刑,因此對罪大惡極並三審定讞的死刑犯,“法務部”會窮盡一切救濟程序,確定無法挽回,並通過審核後,才會執行。 5.39.217.76) Q: M' _9 q/ O3 l- T9 V Q: R, a9 f7 c7 c
+ O& l, ]* H" T4 `5.39.217.76 范姜泰基說,儘管台灣多數民眾對於廢除死刑尚存有極大保留,但近年來政府已開始透過修法或其他行政措施,減少死刑的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