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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被指涉女童努汀被擄虐殺案‧2人訴警方27日裁決

一名服裝店東主及他的妻舅在3年前被指是馬來女童努汀嘉玲被擄虐殺案的嫌犯而遭警方逮捕,兩人隨後起訴政府及警方非法逮捕及非法侵入,地庭訂於5月27日針對此案做出裁決。案件原訂今日(週五,5月7日)裁決,惟法官莎峇麗雅需更多時間研究案情,故展延至5月27日裁決。) X& L/ z) g% ~+ {: \9 C7 M/ D
現年36歲的莫哈末占比里及31歲的前工程師莫哈末蘇海米在2009年6月19日入稟民事地庭,兩名起訴人將查案官羅佩佩助理警監、全國總警長及政府為第1至第3答辯人。公仔箱論壇! P9 J+ V5 T  D# M" h; c
指遭警方拳打腳踢
  e% O9 f+ K2 V" C* n聲稱遭警方拳打腳踢的兩名起訴人為獲釋的其中兩人;他們聲稱被逮捕時遭到警方拳打腳踢,警方以非常粗暴和強烈的語氣不斷逼問他們努汀的下落及匿藏努汀裸體的光碟位置,惟他們皆表示不知情。
8 H# b0 c. O8 e) r; t# Y% d! [他們聲稱,警方的非法逮捕和粗暴對待導致他們被迫承受嚴重的肉體和精神傷害,同時承受極大的羞辱和鄙視。
2 Y5 }8 I$ \% O7 w4 a. @% Y9 Jtvb now,tvbnow,bttvb兩人在訴狀中要求答辯人作出普通賠償、特別賠償、懲戒性賠償、利息、堂費和一切法庭認為合適的賠償。
# O8 |! z) i8 o3 y, b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兩名起訴人的律師阿茲米爾曾透露,其當事人若勝訴,估計將獲賠逾25萬令吉。
) @9 @/ @! h- v* i* X5.39.217.76莫哈末占比里在訴狀中稱,在2007年9月27日晚上11時30分,警方將他從他的座車拉出,同時替他扣上手銬及打他。
% y8 g. N% D5 _% S& j# @4 M5.39.217.76他發表聲明說,他在事隔兩年後才鼓起勇氣對警方採取法律行動,目的是要為自己討回清白和尊嚴。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1 U) K8 R5 J: J! M, t
警員進店拔鎗摑耳光6 J1 ]& l2 \2 Y7 I, s
莫哈末蘇海米則在他訴狀中表示,一名自稱警員的男子來到他的工作地點,即他姐夫莫哈末占比里的服裝店,用鎗指著他。2 d4 W7 W' N. l4 A
他聲稱,他被這名警員摑耳光及襲擊,令到他疼痛難擋。
+ E, g1 e/ n! `+ c6 q) g( K) b8 Z% S他指出,他被羅佩佩助里警監告知,他是有關謀殺案的嫌犯,在被帶去武吉阿曼全國警察總部延扣之前,他被盤問數小時。' z- @4 g- h$ C" q% M
他指出,他過後向推事申訴受到襲擊,並被帶到吉隆坡中央醫院接受治療,他過後於2007年9月29日向警方報案。
+ v+ F$ q/ O3 ^8 h5.39.217.768歲的努汀嘉玲於2007年8月20日在住家附近的旺沙馬朱夜市場失蹤,她的屍體是於失蹤約一個月後,即2007年9月17日在八打靈烏達瑪花園PJS 1/48路一間店面樓梯旁的一個李行袋內被發現。
4 y5 ?$ ~: d+ q  z' M雖然警方曾逮捕嫌犯,但至今沒有任何人在被控上法庭,換言之,兇手目前仍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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