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一名何姓男子騎機車行經一處路口遭貨車撞上,造成全身癱瘓,經過警方現場堪驗,發現雙方都沒有闖紅燈,原來黃燈燈號僅3秒鐘,不足以讓機車通過路口,法官審理後認為是號誌設施不足所致,判處台中縣政府必須賠償620萬, 全案還可上訴。+ D) K1 p2 g$ D) |6 L
在何姓男子兒子的陪同下,記者來到這處肇事路口,卻看不到號誌燈在哪,仔細尋找號才發現,對向的號誌燈,藏在廟宇的牌坊後,唯一一個在左方直立式的號誌燈,辨識率更是低,不過真正造成車禍的,是號誌燈的黃燈秒數。受害者兒子說,「路口沒有紅綠燈可以參考,我爸就是騎到一半變燈了,也不知道又騎過去,就被那邊過來的直行綠車撞到。」
6 @: L" z d& ^) B" U" \8 {何先生表示,八線道的馬路,黃燈的反應時間只有短短3秒,老人家本來速度就慢,3秒鐘的時間只騎到中間,號誌就變成紅燈,橫向車道變成綠燈,一輛貨車綠燈直行,直接撞上何老先生,這個車禍沒人闖紅燈,等於沒有人違規,家屬自行蒐證,把責任歸咎號誌燈設計不良,法官判絕家屬獲國賠620萬。! D% ^$ S4 K" k; S8 o& @6 m
不過,號誌燈的問題似乎還是沒有得到改善。附近居民表示,「本來是在那邊,後來移來這邊,移來這邊又九十度垂直,從這邊看不到那邊的號誌燈。」另一人表示,「尤其是一些老年人,代步工具比較慢,應該是改善為5秒比較好。」* @, F0 g7 }& ^! O2 E$ d, i" k# H
雖然事故地點是位在偏遠的鄉間,但現場地上煞車痕一道又一道,顯見事故之多,為何相關單位改善速度緩慢,家屬質疑,難道要付出更多的寶貴生命才能喚起重視?+ f* d, g9 F" ^5 O
NOWnews/2009/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