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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動物權損害人的權利了嗎

 ,  描述: 王曉華
4月15日,一些志願者在高速公路上攔截了載有520只待宰狗的卡車。這一行為引來許多批評的聲音。; D3 m/ _) X- ]/ P! b
  有人認為,過早提倡動物權可能損害底層個體的利益。這種說法假定了動物保護與底層利益的衝突。可是,在攔截運狗車這件事上,真正的利益衝突發生于底層與中產階級之間。被攔截的運狗車主每跑一次可以獲利近萬元,每年的進賬高達數十萬,其收入已經完全超過了所謂的“中產階級”(包括部分志願者),他與志願者的衝突絕非底層個體與中產階級的衝突。事實上,底層個體並不是食用(貓狗肉對于他們來說並不便宜)和販賣貓和狗之類動物的主體。從根本上說,他們非但不會在相應行為中獲利,而且只會深受其害——其一,他們視為家庭成員的貓和狗常常被偷盜和捕殺,並因此蒙受精神和經濟上的損失;其二,對待動物的邏輯最容易反射到他們身上,其獲得平等權益的進程正在被這類邏輯所阻延。
* B  C( j: W# _. s8 G# E3 U  有人還說:與人有關的動物那麼多,你為什麼單單保護狗,難道豬、羊、牛、雞等動物比狗和貓卑賤嗎?保護他們,還不是因為他們與人(尤其是中產階級)的關係更加密切?此類說法雖然揭示了當下動物保護實踐的局限性,但其邏輯本身是成問題的——它等于說:其一,如果保護不了所有動物,就不應該保護任何動物;其二,倘若你殺一類動物,便可以殺所有動物。按照這種邏輯,我們只有兩個選擇:或者不殺任何動物,或者所有動物都殺。在食品問題解決之前,“不殺任何動物”無疑行不通,所以,堅持這個立場的人往往會走向“所有動物都可以殺”的極端。與他們相比,當代動物保護運動採取了一種漸進的行動策略:減少被迫害和殺戮動物的范圍,增進自然生命的總體福祉。在這種思路的引導下,野生動物首先獲得了全面保護,狗和貓等與人類親近的動物也相繼被納入關愛和尊重的范圍。隨著保護圈的擴大,發達國家和準發達國家的肉食譜係迅速縮小(如韓國的年輕一代已經放棄並抵制進食狗肉的“傳統”)。部分中國人提倡不吃狗肉和貓肉,體現的就是這種思路。它雖然是過渡性的,但依然見證了愛的領域的擴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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