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電/進入10月,多地密集公布養老金並軌方案。據媒體報道,目前至少已有13個省份向社會公布了養老金並軌方案。其中,多地方案提出設立10年過渡期,確保“中人”(改革前已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待遇不降低。(10月29日《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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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6 N: y- u& Y4 E公仔箱論壇 看來,人們期待已久的養老金並軌終於要成行。注重“中人”的利益,設10年過渡時期,確保待遇不降低——由此不難看出政府在出台方案時的慎重,既要實現養老金並軌,又要考慮到現實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來“保底限高”,這種“溫柔式”的破冰體現了改革的平衡和穩妥,容易讓人接受,也符合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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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3 @, ?1 ]: Z1 o1 y 但是,時至今日,仍有許多省份不見動靜,即便有所行動的,對於養老金並軌的過渡期,一設立便是10年,這個年限是否有點長,也是人們普遍關心的問題,需要各地再行審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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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養老金待遇會不會下降”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尤其是“中人”普遍擔心的問題。設立一定的過渡期,保障他們的利益不受損,很有意義。只是,人生能有幾個10年?可以說,過渡期其實是“保護期”,很難說是養老金已經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並軌。既然不是真並軌,就與民眾的期待不符,也與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有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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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過渡期“保底限高”固然合理,甚至也有必要,但誠如有評論指出的,養老金並軌改革,並不意味著能夠“一碗水端平”,因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還有年金制度的補充。相較之下,施行十幾年的《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卻是“華而不實”,結果導致企業人員養老金水平仍可能會大大低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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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就養老金並軌而言,最關鍵的是要把企業職工“拉上岸”,而不是把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拖下水”。由此可見,過渡期的設立值得商榷。要知道,並軌並非“一並了之”這麼簡單,更不是設立較長的過渡期就可以萬事大吉。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並軌的真正落實,還需要工資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以及養老金經辦機構建設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妥善解決轉軌成本的問題,才是改革的重點和難點。tvb now,tvbnow,bttvb8 n! N2 |2 e4 |; X1 C3 ^2 R$ _* O
; c3 F: C5 O- E' _習近平總書記曾強調,改革再難也要向前推進,敢於啃硬骨頭。這次,養老金並軌改革,動輒便要設立10年的過渡期,看似穩妥,背後折射的卻是地方政府不敢啃硬骨頭的心態。 tvb now,tvbnow,bttvb- i5 ^, s: W+ Z1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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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預見的是,養老金並軌改革的過渡期越長,就越可能“夜長夢多”,無論是改革成本還是改革難度,都可能隨之增加。從這一意義上講,養老金並軌,即便要有過渡期,也應當短些。畢竟,公平養老是大勢所趨,難道還要讓人一等又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