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的香港,貪污的風氣盛行,上至官員,下至平民百姓,都生活在一個「錢」可以解決問題的社會。相信年長一輩都會記得「大小通貪」的盛況,貪污蔓延至生活每個角落:醫院的阿嬸,要有「打賞」才會給毛巾、茶水予病人;小販要「進貢」予警員才可營業;想做公務員,亦要有「保證金」。
! W) @' Q5 q9 M; j% {tvb now,tvbnow,bttvb幸好,廉政公署的成立,香港社會開始步向廉潔,市民對貪污的概念由無奈接受,變成十分反感,整個社會變得公義、公平、公正。時至今天,貪污已不再是明目張膽,而是偷偷摸摸地進行,而且貪污的形式亦不斷「與時並進」,可以是提供服務 (衣、食、住、行、娛樂皆可),也可以是金錢以外的物質 (天價的紅酒、茅台),也可以是無形的承諾 (又稱為延後利益)……千變萬化,疑幻似真,然而其本質都是貪污。+ c! B) W, w; m6 |3 i
廉政公署的另一個工作是教育,讓每個階層的人都知道,貪污是不道德的行為,貪污會受到法律制裁。今天,大部分香港人都有一個防貪的意識,正是廉政公署多年努力的成果。一直以來,我們都相信,如果社會有涉及貪污舞弊、利益輸送等行為時,廉署會義無反顧站出來,請涉案人士「飲咖啡」協助調查,將犯案者繩之以法。
8 m% k+ ?* y, i, Jtvb now,tvbnow,bttvb這次,特首的疑「貪」個案,已在立法會答辯,到底「沒有在交通費上有任何節省」是否等於不涉貪污或不涉利益輸送?對於特首接受富豪朋友「款待」的批評,是市民的道德標準過高嗎?廉署現在已立案調查,香港人對此有不少期望,希望能保護香港廉潔之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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