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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猥褻女下屬 少將指揮官判刑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北部地區前少將指揮官楊文鎮,被控三年前猥褻年輕女士官四次,軍事法院和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楊敗壞軍紀,依利用權勢猥褻罪判刑一年二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楊文鎮卅八年前入伍,他是陸軍軍官學校正期七十年班畢業,也是國民黨立委楊麗環的胞弟;案發後楊遭記大過一次、調任司令部委員,並提前退伍。被害人二○一二年八月因公到楊文鎮辦公室報告相關業務,遭楊撫摸左胸;不久又遭楊擁抱、親嘴,還伸手進她內褲,說「要看有沒有陰毛,如果是白虎就不好」。十月十六日晚上,楊文鎮又在辦公室以同樣手法猥褻被害人,共犯案四次。被害人當時僅廿一歲,她起初委屈順從,害怕張揚沒人相信、抵抗長官恐遭處分,只敢私下向友人訴苦、在寢室外崩潰痛哭。「我受不了了」,被害人自認對不起男友而要求分手,情侶倆也抱在一起哭。後來,被害人不願再忍受,向軍中保防單位反映,由軍事檢察署立案偵辦,將楊文鎮起訴。楊文鎮否認犯罪,喊冤說有用嘴唇碰觸女部屬額頭、兩側臉頰,但不記得每次碰觸的情形和位置;當時是基於鼓勵、安慰被害人,用社交禮儀方式碰觸對方。楊還自稱遭對方陷害。軍事法院審理認為,楊文鎮是國軍高階軍官,竟不潔身自愛、多次猥褻女部屬,到案後還避重就輕地卸責、沒與被害人和解,但審酌女方選擇原諒,判刑一年二月、得易科罰金。楊上訴,因軍審案件回歸一般司法,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同軍事法院見解,駁回楊的上訴。公仔箱論壇- q8 Z$ e; r  U. o% [/ H+ K4 K. m2 E/ s
都少將了,行為還不檢點,該抓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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