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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11 01: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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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日本名古屋市長河村隆之公開否定南京大屠殺的謬論,江蘇三十六名人大代表發起簽名,建議全國人大將「否定南京大屠殺」立法入罪。用立法手段阻嚇抹殺歷史事實、維護民族尊嚴,值得肯定和支持,但是對那位當面受辱不抗議的南京官員,又該如何處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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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題為《呼籲國家制訂「否認南京大屠殺罪」》的議案,建議全國人大參照德國、奧地利等國對於二戰納粹罪行制訂「否認大屠殺罪」的先例立法,以防止當時間愈來愈遠離犯罪事實時,有人否認犯罪。據議案起草者表示,河村隆之的荒謬言論直接傷害了南京乃至全國人民的感情,刺激人大代表提出該議案。tvb now,tvbnow,bttvb5 S0 e: a3 |! f
+ I: v2 y- a; d% c4 n立法扼制否認歷史行為,在中國屬盲區,在歐洲相當普遍,至少十五個國家在法律中明文規定,反對任何否認歷史的行徑,包括作為二戰施害者的德國,以及作為受害者的奧地利等國,都立法對否認納粹反人類罪行予以法律約束,支持納粹觀點的人士,可判處最高五年刑期或罰款。 w% e1 b; B" Y5 f$ P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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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懾日本 懲治漢奸4 @* W- U. Q3 _0 |$ J x
將「否定南京大屠殺」立法入罪,不僅可維護歷史結論的嚴肅性,也可對日本右翼政客產生法律震懾力。事實上,近年日本否認侵華罪行的謬論不絕於耳,既有日本不思悔改的因素,也與中國缺乏法律懲戒有關。對河村之流,中國除外交抗議便沒有其他辦法,一旦立法治罪就不一樣了,只要他進入中國就得接受制裁,即便不來也是犯了中國的罪,是十三億中國人的共同敵人。) Y, |+ h! d$ b
" N1 e; Y/ a+ ?4 o) x( Q# [* D# b話說回來,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日本右翼所以猖狂,那是因為中國骨頭太軟,河村隆之大放厥詞,否認南京大屠殺,人在現場的南京市政法委書記劉志偉卻不敢據理反駁。如果說,河村是在中國人的傷口上撒鹽,那麼劉志偉喪權辱國,十足敗類一個。南京市人大代表建議將「否定南京大屠殺」立法入罪,更應提案撤換那位唾面自乾的劉志偉。! z' [- l, b: Q; y6 E5 e) |
! S2 H4 A* E) S7 f0 A有人說,中華民族不應健忘,應該學學以色列,至今還在追殺雙手有血的納粹分子。可悲的是,當今神州翻案妖風陣陣,甚麼「重寫歷史」,甚麼「還原歷史」,甚至為汪精衞評功擺好,誤導民眾習非為是,以醜為美,使整個社會核心價值觀崩潰,投降背叛成風,漢奸走狗當道。現在看來,將「否定南京大屠殺」立法入罪還遠遠不夠,中國迫切需要制訂一部《懲治漢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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