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擬出新規 為緊急救護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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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突發疾病現場第一目擊者「不敢救、不會救」的社會難題,深圳擬規定善意無償的緊急救護造成損害可以免責,並強制警方、學校、公園、交通站點等重點單位場所培訓救護員的比例。目前,由深圳市衞計委起草的相關急救條例正在法制辦官網公開對外徵求意見。0 d. p3 {$ P* S8 N1 O
( M9 ]( {$ f* r( g: Otvb now,tvbnow,bttvb近年來,關於目擊突發疾病等類似事件時,目擊者和市民應如何處置和應對的討論成為輿論焦點,「扶不扶、救不救」也在全中國範圍內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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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報》11日報道,為鼓勵第一目擊者等現場人員在院前醫療急救人員到達之前,及時對急、危、重傷病員進行必要的緊急救護,宣導自救互救,擬出台的急救條例規定對實施善意緊急救護行為的人提供法律保護,使事發現場的「第一目擊者」實施緊急救助行為時無後顧之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