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看種族滅絕這個問題?具體來說,以色列犯了種族滅絕罪嗎?哈瑪斯犯了種族滅絕罪嗎?兩者都犯了嗎?還是兩者都沒犯?7 R) _* f5 X: y& N8 Y7 x ?2 s
9 A$ K0 a4 B4 K6 G/ c; W' S( P公仔箱論壇這個論壇和其他地方都常常提到「種族滅絕」這個詞。主要都指向以色列,不論是因為加薩走廊大量死亡人數、1947年戰爭的脈絡,還是屯墾區的議題。這個詞通常不會用在哈瑪斯身上,這也合情合理,因為巴勒斯坦人是弱勢一方,明顯比以色列弱勢。5.39.217.769 }$ w* J+ I0 O: {1 O( r" [
: y( m% p) e) s( i" z7 ?7 Vtvb now,tvbnow,bttvbGoogle 的定義是「蓄意殺害大量來自特定國家或種族群體的人,目的是要消滅該國家或群體」。維基百科補充說明,這項蓄意行為是由政府發動的。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l$ ]1 O9 e W
& P6 q& ?1 D' f4 N5.39.217.76直覺上,我對在這場公認血腥的衝突中,將這個詞用在任何一方都非常懷疑。在我看來,雙方都殺害了大量對方的人民,但我真的不認為任何一方都預期殺戮會消滅對方。同時,我相信雙方都想讓對方知道,他們的行為可能造成嚴重的後果。公仔箱論壇! ~) ]0 g& v0 X, ^; V
! L7 u" j7 v; V, V8 A" ~+ C+ _2 i1 t毫無疑問,多年來以色列殺害的巴勒斯坦人比巴勒斯坦人殺害的以色列人多。他們有更強大的武器和更多資源,所以這樣說也合乎情理。但重點是數字嗎?5.39.217.769 o) s' R r4 j'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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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不是,因為一方面,你不需要殺死4萬、10萬或50萬人就能消滅一個種族群體;另一方面,你殺死的人數超過這個數字,也未必能消滅一個種族群體。例如,根據巴勒斯坦人的說法,單單中東地區至少就有700萬巴勒斯坦人,還沒算上約旦的人口,而約旦人口被認為有90%以上是巴勒斯坦人。加薩有200萬人,西岸有300萬人,鄰國的難民營可能也有近200萬人。這樣的情況下,加薩5萬多人死亡,雖然駭人聽聞且悲慘,但對那個「種族群體」來說並非生存威脅。反過來說,許多以色列人認為,一天之內有超過1200名以色列人被謀殺,其中許多是婦女、兒童和老年人,他們在家中遭到看似無端且出乎意料的襲擊,確實永遠改變了所有以色列人的生活和觀感。同樣的,這不是生存威脅,但絕對是一場大規模的悲劇,促使許多人重新評估他們的優先事項以及想在哪裡養育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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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瑪斯發動戰爭16個月後,雙方都沒有消滅對方,雙方都將留下數十年來的創傷,雙方人民都以慘痛的代價學到,他們的利益和福祉從來都不是各自領導階層的優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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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S9 q8 [6 i5 M, |3 S+ utvb now,tvbnow,bttvb但回到最初的問題,我看不到種族滅絕。加薩的巴勒斯坦人原本就一無所有,現在只剩下灰燼。以色列人發動這場戰爭時,經濟水平遠高於巴勒斯坦人,但他們仍然面臨前所未有的損害、社區被摧毀,以及一支他們再也不能像7/10之前那樣信任的軍隊來保護他們。創傷、痛苦、苦難和絕望是有的,但種族滅絕沒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