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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 常識 (李怡)

【小評】3 G' d; A. N$ A; w, ^% g: N" M
李波是否如他給太太和香港警方的信上所言,自願回大陸配合調查,香港一般市民都可以從常識加以判斷:李波去貨倉後突然失蹤,《環球時報》對銅鑼灣書店的嚴厲指控,還表示「強力部門通常都有規避法律讓一個被調查者進行配合的辦法」……還有不清楚之處乎?專家、政客的千般辯護,使人想到的只是魯迅所說「使血案中沒有血迹」的幫兇而已,其實是越幫越讓自己及幕後掌權者出醜。
$ Y% u9 V/ C7 I1 otvb now,tvbnow,bttvb憑常識都知道,一個人只有置身在人身安全的狀態下,他的話才能讓人相信是出於自願。在失去人身自由的情況下,我們不可能相信在脅迫下的話體現他的個人意志。但我們會諒解他何以會如此說。+ z, ^% M! G! ]# I6 N" e0 v" B
讓李波自願回到香港,一切風浪才會平靜。李波回港,我們不需要他說甚麼,甚至不在意他重複說自願去大陸配合調查的話,只要他回來,香港人對居住香港的安危就少了些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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