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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官員為擺脫舞女糾纏 支解尸體扔進松花江!

(25日電)   黑龍江巴彥縣某機關官員張林為求擺脫陪舞小姐甦金的糾纏,將其殺人滅口並將尸體解肢。23日,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巴彥縣某機關辦公室副主任張林死刑。

  陪舞女離奇失蹤

  《新晚報》消息,去年10月8日,巴彥縣派出所接到報警︰有人在某機關鬧事。警察將發生口角的兩名當事人帶回審訊獲知,挑起“事端”的是陪舞小姐甦金的同居男友,他自稱女友甦金已失蹤多日。他查到女友此前多次與某機關辦公室副主任張林通話,二人關系“曖昧”,為尋找女友的蹤跡他才找張林“理論”。

 警察隨即將甦金失蹤多日的消息上報縣公安局,偵查員立即對張林進行訊問,張林矢口否認知道甦金的下落。偵查員來到張林家調查發現,室內牆壁系用白色涂料重新粉刷過,粉刷不均,且臥室牆面有凹痕。經過對現場的仔細勘驗檢查,偵查員在方廳門開啟處、廚房、衛生間等地發現多處有擦拭性或點狀斑跡。經DNA檢驗,這些點狀斑跡正是甦金的血跡。在大量的物證面前,一直矢口否認的張林終于承認了殺害甦金的犯罪事實,並供認了尸體的藏匿地點。

  張林原是巴彥縣某機關辦公室副主任,2000年,張林在縣城一家舞廳跳舞時,結識了陪舞小姐甦金。當時的情景是這樣的︰在2007年夏天,張林正在縣城的大街上行走,偶遇多年沒有聯系的甦金,二人隨後互留了手機號,此後張林經常偷偷與甦金通話。2007年9月28日下午,甦金約張林見面,稱張林破壞了她的家庭,要去張林家里說清楚。張林眼見躲不過去,于是約定二人在縣政府門前見面。與甦金約好後,張林考慮再三後給妻子打了一個電話,妻子告訴他自己在外面打麻將,得晚些時候才能回家。于是,張林將等候在縣政府門前的甦金領回了自己家。

  求解脫殺人碎尸

  在張家,甦金與張林發生爭執並廝打在一起。張林惱怒不已,動了殺人滅口的念頭。他用家中的菜刀猛砍甦金頭部三十多下,認為甦金已死亡。隨後,張林將房門反鎖,用尖刀將甦金的尸體肢解。

  當晚,張林的妻子回家發現打不開房門,就去親屬家過夜。當晚零時許,張林將甦金的尸體扔掉。9月29日上午,獨自帶著裝有血衣的箱子來到哈市,將箱子扔進松花江,隨後前往沈陽。從沈陽返家後,張林去親屬家接妻子回家。妻子和親屬詢問他手上的傷口時,張林謊稱自己收拾魚缸不小心被劃破。隨後,他以刷牆為由支走妻子讓其回娘家暫住,自己則用了二天時間將牆壁粉刷了一遍。自認為已將所有犯罪痕跡清除干淨後,張林才若無其事地回到單位上班。沒想到竟是肉眼難以辨認的微小血斑揭開了他殺人碎尸的惡行。

  庭審中,張林辯解稱甦金向他勒索錢財未果,持刀對其行凶,導致其殺死甦金,其殺人行為屬于防衛。因缺少證據證實,法院認為不能成立及采信。

  市中級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林因瑣事持刀行凶,在被害人昏死後肢解其軀體,並拋尸他處,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手段殘忍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依法懲處,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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